事故案例漫画资料(整理部分27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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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漫画资料(整理部分27例)

事故案例漫画资料 (27例) 1、雷管伤人事件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2月29日14时30分左右,某项目部掘进队放炮员王某出于好奇,将私藏在换衣柜中的雷管炸药往外倒(当时换衣室内距离王某一米远左右,还有4位工友)。 王某用香烟点燃了倒在地上的雷管药粉,燃起一团蓝火。在场的工友看见后都进行了制止,并对王某说:“不要玩了,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王某说:“没事”。大约二、三分钟后王某吸烟时,香烟掉在地上,王某用拿着雷管的右手去捡香烟,发生雷管爆炸,造成王某右手(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四根指头骨折。 爆炸事故发生后,在王某换衣柜里查出私藏无脚线雷管9发,其中有一发雷管被剥开过。 二、事故教训: 1、放炮员王某严重违反了火工品管理制度和治安条例,放炮员安全意识太低; 2、火工品领用和退库管理存在监督缺位; 3、井口把钩工没有严格执行搜身检查制度; 4、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2、瞎炮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0月24日,某掘进队在耙装机前卧底时打响瞎炮,伤害四人。经医院诊断吕某脸面红肿,外皮受伤;黄某锁脸部和左眼角红肿,外皮受伤;李某嘴下骨脱臼;刘某左侧6、7、8三根肋骨骨裂。 二、事故原因及分析: 1、在耙装机前卧底后耙斗出矸时将瞎炮脚线耙断,二次卧底时没法判断瞎炮的具体位置是导致; 2、雷管发放时未进行导通测试; 3、卧底地方清理不彻底,浮矸多,瞎炮残眼埋入浮矸里发现不了; 4、上台阶掘进高度小,下台阶一次卧底后不能达到设计要求,需反复卧底; 5、项目部安全管理上有漏洞,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与实用性。 3、放炮崩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27日中班,某掘进队安排钉道,由于耙矸机前局部底高,班长便安排打卧底眼放炮处理底高部分。验炮时发现有两个瞎炮,跟班队长刘某和班长安排先处理瞎炮,措施是:联线再放一次。副班长陈某、打眼工周某联线后,还没有撤出工作面,放炮员国某误以为人员已全部撤离,只喊了一声“注意,放炮了”,就拧响了放炮器,造成陈某右手手面轻微骨折,周某左手腕轻微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未严格执行“四人连锁放炮”制度,违章作业; 2、放炮员岗位责任意识不强,在没有接到放炮命令,也没有认真确认放炮地点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的情况下放炮; 3、跟班队长刘某和当班班长安排工作不详细,工作前没有进行安全预知,现场又没有进行安全确认。 4、冒顶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月25日夜班,某项目部掘进队在斜井煤岩巷施工中,在出现局部顶板冒落、喷层出现裂纹、有来压现象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擅自改变支护形式,只采用了锚网喷支护,没有采用锚网喷棚联合支护,补棚间距也擅自加大到1~1.2m(措施上规定为0.6m),两棚架之间也未按措施规定用φ20mm圆钢拉钩连接, 棚腿未用锚杆固定,且部分棚腿底座未落在硬底板上。 在这种情况下,带班队长时某依然布置了当班的生产任务。凌晨5:09分,顶板突然冒落(冒顶区域793m~800m,冒顶高度3m~4m),6架棚子被压垮。当时,正在耙矸机前2m处左帮位置的温某(扶棚区内)被冒落的破碎煤岩掩埋。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于6:30分把温某抢救出来,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5、片帮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9月18日,某项目部掘进队负责施工某煤矿主井井筒,夜班安排任务清底、打眼放炮,因围岩岩性差,且有淋水,布置当班对井帮围岩注意观察并及时找掉围岩活石,也引起当班重视,在打眼前、打眼中均对围岩清找二遍,7时30分打眼结束,伞钻提上井后开始装药,7时50分放炮员田某、职工李某在井筒西侧装药时被工作面3米高处滑落的矸石砸住肩部和腿部,造成李某右下肢截肢。 二、事故原因及分析: 1、岩性差(紫红泥岩)并有渗水现象,敲帮时难以掌握,留下隐患,以致发生片帮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现场管理混乱,打眼结束后没有认真清找围岩,急于装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3、重生产、轻安全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当班班长、带班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求进度是导致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4、事故发生后在治疗过程中延误了救治最佳时机,是导致截肢的直接原因。 6、顶板伤人事故1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1月5日。某项目部掘进队主管队长在中班班前会上要求:“顶板岩石稳定性不好,进入主斜井井筒工作面一定要敲帮问顶,找掉浮矸,防止掉矸伤人”。接班后,当班班长赵某、王某带领工人郝某等在迎头打锚杆。工作面顶板为砂岩和泥岩交接面,有较明显的裂隙。打眼工郝某在左肩窝第一个锚杆眼打完后,当安装锚杆时,左肩窝掉落一块长900mm、宽700mm、厚350mm的矸石,矸石掉落在郝某身边后歪倒,郝某躲避不及,被歪倒的矸石推倒并压在右侧小腿处。经医生诊断: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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