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工伤培训课件摘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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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ZHE END ! * * 工伤知识培训 工伤纠纷的处理 公司的工伤认定由EHS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初步判定公司员工受到的伤害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各地的区、县级劳动部门(劳动局社会保障部)负责本地区的最终工伤认定,是关于工伤认定的主管部门,其出具的工伤认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工伤纠纷,员工有权利提请工伤仲裁,是否判定为工伤以当地劳动局的认定为准。 * * 工伤知识培训 目录 案例分析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一、参加集团公司群组织的篮球赛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郭开上大学时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到集团公司上班以后也一直坚持打球。由于集团公司效益较好﹐经常开展一些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到了年底﹐集团公司决定群组织集团各子公司举行一些活动﹐其中包括篮球友谊赛。集团公司并特别安排了一天时间不上班﹐在活动前公司领导还一再强调“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在篮球友谊赛中﹐郭开在一次激烈的对抗中受伤﹐导致左膝韧带断裂。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对于郭开是否认定为工伤﹐单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来就是娱乐﹐又不是工作﹐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虽然是一种娱乐活动﹐但是是公司群组织的一项集体活动﹐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内容﹐并且又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双方相持不下。 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答﹕后一种意见正确。所谓工作原因并非只包含自己的专职工作﹐工作时间并非只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间﹐工作场所也并非只是固定意义(狭义)上的办公地点﹑上班地点(如车间﹑办公室)。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给职工安排的与公务有关的各项任务﹐都可以视为是工作。   郭开积极参加单位群组织的篮球友谊赛﹐是积极投身企业文化建设﹐可以说是积极工作的表现。郭开为此受伤﹐应该说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的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公司同类案例回放:10年某日,我公司一男员工在参加公司组织刻蚀VS制绒的比赛中,摔倒导致右手腕骨折。经与工伤所咨询,该种情形属于工伤。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二、白领伏案工作落下颈椎腰椎病???   判断:目前还不算???   依据:据国家有关职业病诊断机构解释,受到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的约束,颈椎腰椎病、肩周炎和高血压等病种目前尚未被正式列入我国115种法定职业病范畴。?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三、王某是昌乐县某公司职工。2011年1月1日,王某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由于天黑车快,自己撞到了停靠在公路旁的一辆大货车上,导致抢救无效身亡。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车速过快,负事故主要责任;大货车违章停车负事故次要责任。2011年1月8日,王某的家属到县社保部门请求工伤认定。1月12日,社保部门对王某家属的申请出具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王某家属不服,问:“去年王某的同事也发生过与王某相同的情况,并被认定为工伤,为啥王某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社保工伤认定人员对王某家属做了详细的法律解释。2004年1月1日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把《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修订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对比修订前后的条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有两点变化:第一,原条文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限定为机动车,修改后条文不再限制是否是机动车,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可能构成工伤;第二,原条文没有限制交通事故中受伤职工是否有过错,工伤职工即使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也可能构成工伤,但修改后的条文限定交通事故中受伤职工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王某这种情况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2011年之后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 * 工伤知识培训 案例分析 四、一名女职工下夜班回家途中,行至家属区院内某楼下(院门口有公司治安员值班),遭到一位窜入院内的不明身份歹徒的袭击。该女职工的手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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