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提纲)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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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税法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的本质特征: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的再分配关系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就其财产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税收的根据:公需说、交换说、义务说、社会政策说、经济调节说 税收的分类★★ 性质不同:流转税(增值,消费,营业),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等 直接|间接税 中央|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普通|目的税 价内税|价外税 税法的基本界定 税法的含义: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 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分配关系、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税法体系:实体法、程序法 ★税法的要素(税法主体: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课税客体(财产、收入、货物、资源、行为); 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减税免税和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税率、税收抵免、税收递延、亏损结转、优惠退税); 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未经代议不得课税.税收法定原则的体现: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 税制要素法定税制要素明确、税法程序保障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的定义: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保持均衡。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及评析:受益标准:主张税收负担的分配与纳税人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劳务中受益的多少相联系,按个人从公共物品和劳务中获得收益比例纳税。 难点:1.要求税收决策与税收支出决策同时。2.公共物品和劳务在经济利益上是不可分的,即每个人的消费数量是不可能精确计算的。3.转移支付的部分负担问题难以解决。 能力标准:主张把税收负担的分配同个人的纳税能力相联系。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问题1:纳税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衡量? 纳税能力的衡量标准是纳税人的财富,具体为收入、支出即消费、财产。问题2:纳税能力大的人要交多少才符合公平? 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 税收行政效率含义:是指税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最小化,其中既包括政府直接负担的税务行政成本,也包括纳税人负担的纳税成本。 要求:税收制度要明确。税收制度要具有可实施性。税收制度要尽量简化。 税收的经济效率 表现:税收要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税收要有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包括资源在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配置及对私人资源配置行为的引导和调节。 要求: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充裕,以保证国家实现职能的支出需要。    既要调节市场经济,又要尽量减少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干扰。 税法的宏观调控原则:内涵:税收主体实施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根本准则。税法宏观调控原则的实施:自动稳定的税收政策 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税权的基本内容 税权的概念和特征: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税收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管理税收事务的权力与权利的总称。 专属性、法定性、优益性、公示性、不可处分性 税权的内容:开征权、停征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加征权、检查权、税收调整权  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是确认和保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征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类型:统收统支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分级分税税收管理体制(分税制):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体制。 我国分税制改革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  中央: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指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划分(了解即可)  中央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地方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及其他地方附加。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收入: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转移支付制度 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 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整体权利:公共产品选择权、参与税收立法权、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享受公共待遇的权利、对税收征收的监督权、对税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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