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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城市(城乡)建设用地分类对比 小组成员:刘辰、李晓鹏、刘廷婷 1991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部 2002年,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设部 2012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部 新版《标准》延续使用了旧版《标准》以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用地划分的基础性原则和“树形多层级”的分类方法 新版《标准》中以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为分类原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独立地段的附属设施从属于主导设施的使用性质。 二是,具有多种用途的用地应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性质作为归类的依据。 “树形多层级”的分类方法,是指分类时土地用途 3 个层次的类别之间为递进关系,每一大类包含若干中类,每一中类又包含若干小类,从大类、中类到小类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逻辑系统。新版《标准》在某些大类到中类、中类到小类的划分中留有余地,可以满足各城市结合实践应用,在新的城市土地使用活动类型的出现时,对用地分类层级做一定的补充 新旧两版《标准》总则、术语及一般规定条文比较表 增加十二条规范术语 屈雯,新旧两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比较研究 首先,从对城乡用地发展的客观特征趋势来看,新版《标准》构建了覆盖城乡全域的城乡用地分类体系,符合城乡用地一体化发展的态势;同时,通过梳理,将城市和区域、城市和镇、村进行区分,遵循了城乡土地使用上的客观差异。 其次,就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角度而言,新版《标准》的“城乡用地分类”的结构设计在空间效力和分类层级上,着重考虑了区域各项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的需求,并兼顾当前体制下多部门管理的责权要求,一定程度上为面向城乡的总体规划转变打开了新局面。 旧版《标准》中并为单独列出城乡用地分类,仅有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新版《标准》在旧版《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基础之上,通过梳理和调整,新增城乡用地分类。 新旧两版《标准》城乡用地分类比较表 T H 对外交通用地变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E E 水域和其他用地变为非建设用地 在旧版《标准》基础上调整形成独立的覆盖市(县、镇)域范围内所有用地的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共 2 大类、9 中类、14 小类。其中,新设“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包括了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等涉及为区域服务的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 “特殊用地”(H4) “水域和其他用地”中的 “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 划出与“园林生产绿地”进行重新整理 “非建设用地” 小组整理 城乡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类别名称 面积(hm2) 占市域总用地比重(%)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H 建设用地 其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2 E 非建设用地 其中 水域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总计 市域总用地 100 备注:__________年现状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_____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___________万人 __________年规划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_____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___________万人 新旧两版《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比较表 C A/B 公共设施用地变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共增加30条类别归属 对非城市建设用地的类型划分中多从景观控制、生态保护(主要保护水源地和基本农田)、游憩休闲、发展备用地几个方面进行用地类型的划分;同时,多将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单独列出,明确对其的控制要求 从旧版《标准》“以城市建设用地为核心”的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到新版《标准》的覆盖城乡的“分层次控制的综合用地分类体系”,体现了《标准》在更新过程中,由仅仅关注“城市建设用地”向注重“城乡用地”的技术思路转变。 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共 8 大类、35 中类、42 小类。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社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商务用地”和“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拆分 新增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中类下四小类) 整合 居住用地 (三中类下二小类) 划出 中小学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纳入 “道路广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和“ 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新增 整合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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