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大学生就业法律与维权教案分析.ppt

第十二章大学生就业法律与维权教案分析.ppt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二章:大学生就业权益 及其法律保障 学习目的: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合同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防范 * * 化生 孙晨 掌握就业权益的内涵、特点和基本内容 掌握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引导学生树立就业权利意识,防范就业陷阱,学会用 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一、与大学生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简称《就业促进法》)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 法》 《教师法》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公务员暂 行条例》等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 就业协议书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 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 学校意见 备注 规定条款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洽谈、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以就业协议的形式将这种关系确定下来,此即为签约。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签约的概念) 用人单位在对毕业生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初步确定用人意向,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接收函,毕业生凭此函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领取三方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协议书所列事项平等协商,认真填写各项基本资料并签名盖章,如另有其他约定条款的,需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或另附补充协议。 毕业生应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登记盖章。学校需对其内容及签字盖章的效力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意见。 学校签署意见后,学校保留一份协议,毕业生自己执一份,并由毕业生将另一份协议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 1 2 3 4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签约的程序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概述 …概念 …主要分类 …主要内容 签订原则 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 协商条款:试用期条款、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条款、培训条款等 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主体是特定的;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处理;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过程,而不仅仅是劳动成果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实习合同 我国劳动法以及已经出台的劳动合同法都要求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在校生在学习期间到用人单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阿里山的姑娘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