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定讲解.doc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利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制定,用于规定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同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简称安全工作“五同时”)。 第六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 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实行责任追究和安全奖惩考核。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电力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青源集团公司及所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分公司要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目 标 第条 (一)公司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部门(分场)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一类设备障碍、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轻微交通事故。 (三)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四)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九条 公司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细则,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 安全责任制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公司及各二级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一条 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六)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人员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保证安全监督部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人员履行职责。 (八)保证本单位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基金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九)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二条 每年的元月份,公司总经理与各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与下一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各岗位要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对口逐级报告制度,即:各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行政系统、安监系统应及时向上一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各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级报告系统的责任制。 第十六条 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形成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公司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各生产经

文档评论(0)

美洲行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