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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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預防为主”: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上会议上首次明确,开写入了【安全生产法】。 “安全第一、預防为主、综合治理”: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下次可能在长安全生产法力修订时要增补确认。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 按市场经济三大块,政府,企业,社会分别阐明 (l)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指各级人民政府及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统一领导、依法监管;政府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2)企业:指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即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又是被监菅对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法人(或厂长、经理)负责制。 (3)社会:参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监督(舆论、媒体、举报等) 中介(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3.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l)政府领导监管原则:政府统一领导;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相关部门分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辅以政府部门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2)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与管理 ①各级政府均设有安委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 如国务院设安委会,分管工业副总理兼女委会主任(现任为张德江); 安监总局局长、公安部常 副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为副主任;由安监总局、发改委、工业信息部、公安、国土、水利、环保、交通、铁总参、武警、电监会等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女监总局。 各省、市、县甚至乡都设有安委会,履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统一领导职责。 ②各级政府均设有安监局,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如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 年由二级局升格为一级局,(即正部级),实施全国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现任总局局长骆琳(辽宁省委副书记、共青团干部出身) 安监总局分管国家煤监局,下设十三个司委办。其中水电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主要归安监二司(各行业建筑)负责。 各省、市、县政府均设安监局,乡设安监站;建设项目为属地安监局监管,也有设安监分局、安监站(室)专项监管。实施全国各级政府的系统的属地监管。 ③政府行业监管(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如安全生产许可、企业安全资证、行业安全从业资证、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例如: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安监总局;煤矿安仝--煤监局:民爆物品安全--公安部治安局;消防安全--公安部消防局;道路交通--公安部交警局;特种设备安全--质监总局、电力行业--电监办等。 ④政府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行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对中直企业直接管理) 例如:建设项目生产安全--发改委;国企生产安全--国资委;防汛安全--国家防总;地质灾害安全--国土資源局等等。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见下面专述。 5.社会安全生产参与和监督 在社会上,安全系统工程已经成为一个应用管理学科、一个行业、一个产业。 (l)安全生产科学研究与教育体系 国家设安全科学研究院(挂靠安监总局)、各高危行业均设有专业安全科研院所(煤矿、地质石油、建筑、危化、消防、特种设备等)。 各主要综合工科大学(如清华、武犬等)设安全科学研究院所;部分专业厂矿设有安全技术研究机构。 主要综合工科犬学设有安全工程系,普通工科院校均设教研室,工科学生多开设安全系统工程专业课;矿业、公安院校等开设“安全工程”管理本科、(安全系统工程、安全工程技术等)硕士,(部分综合工科犬学升设)博士学位教育。 (2)社会安全服务中介机构 具有专业资证或资质,从事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安全检测检验或代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事务,提供社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囱与其资质相应的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构成。 (3)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 公民具有安全生产的权力,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义务。如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执行、对安全生产违法乱纪行为的举报、发现安全隐患与安全事故的报告等等。 媒体舆论监督。【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保护】杂志是安监总局的刊物,为中国安全生产主流媒体。其它还有【瓦斯监控】、【防爆安全技术】等专业刊物,还有其它安全生产媒体刊物。 6。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 (l)主体法:《安全生产法》:九届人犬常委二十八次会议2002.6。29 审议通过,2002.11.1 起施行。 (2)行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海上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人大专委起草、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发。 (3)基本安全法规:与我们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由国务院主管部委起草、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总理以国务院令形式签发。主管部门为行政执法主体 (4)行业安仝法规及行业安全管理政策: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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