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戴祥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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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税收 制作演讲:戴祥 房地产税收基本概念 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固定地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和再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体而言,是指直接以房地产为计税依据,或主要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流转行为为计税依据的税赋。 房地产税收的特征 房地产税收是一种比较稳定的税收来源 房地产税收一般具有较强的政策功能 房地产税收是一个多环节征收的税收体系 房地产税收不仅包括财产税,而且还包括行为税、资源税 房地产税收的征收成本一般较高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 房地产税收的作用 1.开征房地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 2.开征房地产税是健全财产税体系,规范财产税制度的需要 3.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克服短视行为,为保证其长期收益而注重改善投资环境,从而为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4.开征房地产税是公平税负,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 5.开征房地产税可以合理利用土地 6.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城市资金运行渠道,降低金融风险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及启示 尽管各国具体税制存有一定差异,但从宏观角度看,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制一般有以下几个显著的基本特征:   首先,房地产税收在政府组织的税收收入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房地产税具有税源稳定、容易征收管理等特点。目前在许多国家,该项税收收入在政府组织的税收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是在地方政府组织的税收收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美国,房地产税一般要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50%—80%.   其次,大多数国家趋向于按房地产的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使其具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的弹性特征。目前大多数国家改变了原来从量课征房地产税的做法,而采用认价征收。这样做,一是按现行实际的价值计税,比较客观;二是在征收管理上具有统一性,比较公平合理;三是随土地房产价格的升值相应增加税收,有利于有效组织收入。 国外房产税收制度的分析评价 对于香港,香港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物业税、利得税、印花税、遗产税、差饷和地租。不可否认的是香港房地产业税收由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了,现在也比较成熟了,当然取得的效果也相当满意。香港税制简单明确,防止了重复征税;对内外在港投资的企业征收的税率是相同的,促进了公平;香港税收计算依据和方式科学,这就大大提高了效率,缩减了成本。 对于新加坡,新加坡的物业税制度比较合理,我国对房地产市场征收物业税时应该加以吸收。首先,新加坡物业税征收的时间长,征税的范围比较广,计税依据很科学的,税收制度还是很合理。这样在税收的征收效果就比较好了。其次,新加坡对物业税进行灵活运用,根据楼市的情况,有效调节税率,从而保证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新加坡对占少数的富人征收较高的物业税,同时提供廉租房,廉价房给那些急需房子的中低收入者。最后,新加坡对出租出去而非自己居住的房屋监管较严,对这部分税收取得了很好的征收效果。 对于韩国,首先,韩国征收较高的财产税和土地税。而且采用的是针对出售不同数量的房子征收的税率不同:其次,韩国为了抑制投机,制定了住房贷款额不应该超过市场房价的40%。同时,政府对那些急需房的中低收入者提供低利率的贷款,以帮助他们购买房子。这些措施的实施,都很好的抑制了较高的房价 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历史与演进 建国后最早的房地产税制可以追溯到50 年代,当时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城市房地产税。随着1972的城市房地产税撤并改革,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仅仅包括房产管理部门、个人、以及涉外企业的房屋,原有的国营和集体企业房屋则属于工商税的征税对象。在1984 年工商税制改革时基于国家享有城镇土地所有权的考虑,将城市房地产税分设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随后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适用对象仅限于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而涉外企业和外国公民仍然参照50年代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和各地地方法规分别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费。此后,国家税务总局1996印发的《全国税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修订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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