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税 法 第十二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主要内容 本章地位介绍 本章作为非重点税种,在税法课程中地位一般。从考试题型来看,本章主要考题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但有时也会在综合题中和其他税种相结合出题。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了解)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承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对其用地征收使用费)。 具体有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第二节 征税范围(了解) 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不包括农村的土地。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 一、计税依据 二、税率 三、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二、税率 采用定额税率,即有幅度的差别税额。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例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2004年) 【答案】× 三、应纳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公式中“应税土地面积”是该税计税依据,“适用税额”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额。 【例题】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46000元 B.48000元 C.50000元 D.52000元 【答案】C 应纳税额=(23000+2000)×2=50000元。 第四节 税收优惠(熟悉) 一、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 一、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例题】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3年) A.O元 B.2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答案】C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视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对行使用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税界限和给予政策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