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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 第二部分 本案套用现行规定即可认定:征地批文被撤销后,意味着集体土地没有被征用,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恢复。但是某些因特殊历史原因出现的征地程序问题,涉案土地的权属性质需要区别对待。因征地程序产生的土地权属争议的确权办法: 1、整体调取征地材料,全面考察征地程序。 2、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 3、切实保护当事人利益。 4.慎重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案例4: 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 第二部分 【结论】 如果征地程序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或者出现瑕疵,确权机关应认为该征地行为违法,该宗地土地权属性质没有发生变化。因为确权机关没有将征地批准文件抄送张村村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张村的诉讼。 案例4: 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 第二部分 2006年10月,某市甲房地产公司进行东方花园二期房地产开发,施工过程形成塌方,破坏了小区内相邻的8号楼的基础,造成房屋开裂,经市建设部门鉴定属于危房。2007年10月,该房地产公司与8号楼住户签订转让拆迁协议,采取货币补偿和东方花园小区内内就地安置的方法将所有住户安置到位。同年11月,该房地产公司持转让拆迁协议及其有关文件,申请办理8号楼土地的转让手续,要求以8号楼与相邻楼房间距的中心线为界线,将楼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公用通道用地和部分绿地都转让至名下。但是,东方花园的其他业主以公用通道、绿地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为由提出异议。问所争议的公用通道、绿地如何确权。 案例5: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China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Institute 第二部分 [处理结果] ??? 市国土局按照土地登记的规定,对该宗地的转让采取分割登记的办法,按房屋投影占地面积办理了8号楼土地的转让手续,8号楼基座占地面积为该房地产公司的独有面积,对房屋间距、绿化和公共通道部分确定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 处理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案例5: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China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Institute 第二部分 甲、乙两村隔河种地,1998年爆发洪水,河流发生摆动,冲毁甲村部分耕地,在河对岸乙村新淤积形成一片滩地,甲乙两村均主张新增滩地归己。新增滩地应属于( ) A.甲村 B.乙村 C.甲乙两村共有 D.国家 案例6: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China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Institute 第二部分 【处理】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黄河滩地权属问题的答复(节选) 因洪水冲刷等自然原因,造成原所有者的土地坍塌毁失的,土地所有权随之灭失。后由于河水冲积逐渐形成的滩涂地,为新增土地,土地所有权属国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优先确定给土地坍塌前曾在此范围内耕种的农民集体;如滩涂地已由他人开发耕种的,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开发人。管理权由土地所在地管理部门行使。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China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Institute 第二部分 甲镇卫生院自1964年建院以来,先后征用乙村土地17亩,办理了征地手续,支付了相关补偿,并持有征地批文和支付凭证,但实际使用其中的13亩土地。2001年卫生院因扩建需要,要求乙村归还其余土地,乙村认为该土地一直由其使用,还交着公粮和农业税,要求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 简要分析17亩土地权属如何确认。 案例7: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China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Institute 第二部分 【处理意见】 根据调查的事实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十六条之规定,确定甲镇卫生院占用的土地为国有土地,该院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案例评析】 本案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当地县甲镇某村一组诉称,一直使用的4亩地至今还交着公粮和农业税,因此,要求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农业税和公粮并不是固定在每一亩具体的土地上的,而是按照当地农民的土地总数来计算的,所以,即使甲镇某村多交了公粮和农业税,但不能说明多交的就是这几亩土地的公粮和农业税,而只能说明缴纳农业税和公粮的土地亩数和具体实有亩数不一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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