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法修改-1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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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先补后占 4.关于异地占补 5.关于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责任制度 (三)关于土地征收制度 1.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和 缩小征地范围 实践中,界定公益性范围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世界各国也都没有明确的划分。 (1)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用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 (3)城市发展和农民受益; (4)产权管控。 《土地管理法》送审稿 规定的征地范围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国家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成片开发建设; (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可以征收。 2.土地征收补偿改革思路 送审稿实行补偿和安置两条线。 一是补偿标准; 二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三是实行留地安置和就业扶持; 四是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3.关于土地征收程序 一是征地的程序规定; 二是规定土地征收补偿争议裁决的制度。 (四)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1)流转的土地范围 《土地管理法》(修订案送审稿)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以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用于非公益项目,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非因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不得转让。 (2)流转的程序 一是流转严格限定在村庄、集镇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权属合法、界址清晰、符合规划是前提; 二是流转可以采取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 三是流转要符合自愿、有偿和内部成员优先的原则; 四是明确界定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是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分配主要归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人所有的原则。 (五)关于用地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实行中央控制总量和空间布局,地方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二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减少中央的具体审批事项,增加地方向中央报备事项; 三是加强批后监管。 (六)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宅基地退出机制 要制定农民宅基地的退出政策,鼓励进城镇的农民将宅基地退出,要实现其房屋和土地的财产权。 农民宅基地退出应保护好农民利益。 2. 关于农村土地整治 国土资源部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工作,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协调,要求整合资金,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集中。 土地整治思路 村落文化是中国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推进土地整治,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做到: 第一、因地制宜; 第二、要综合改革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第三、要把土地收益让农民受益; 第四、耕地要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 第五、保留村落文化。 (七)关于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 1.我国土地利用现状 一是城镇用地中仍有大量空闲用地; 二是村庄用地规模偏大; 三是工业用地效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土地使用标准; (2)闲置用地处置; (3)土地用途与规划修改; (4)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5)严格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6)缩小划拨用地范围。 3.城市存量土地开发 (1)借鉴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制度; (2)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多种开发模式。 (八)法律责任 1.土地违法行为制止难、处理难; 2.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理办法》; 3.强制执行权; 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九)低丘缓坡地(未利用地) 开发利用 根据我国的自然地貌特点,西北、东北地区的出路在未利用地,南方地区在低丘缓坡地,北方地区在村庄整治。 建议在规划、计划、新增费、占补平衡、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有关税费等方面予以鼓励。需要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 谢谢大家!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中国土地制度和土地 管理法修改 政策法规科 雷 鹏 一、中国土地制度和土地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阶段 土地制度形成阶段 (建国—1985年) 1.建立基本的土地制度; 2.建立土地征收制度; 3.土地制度用宪法确立; 4.农村土地三级所有的制度形成; 5.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 6.确立我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结构(城乡二元结构)。 第二阶段 土地法律制度形成阶段(1986年—1998年) 1.新中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发布; 2.土地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的改革; 3.加强耕地保护和房地产管理。 第三阶段 土地的用途管制建立 (1998—现在) 1.建立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保护; 2.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制度; 3.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严格土地管理; 4.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5.《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改; 6.《物权法》发布。 回顾和总结 1.回顾中国土地立法历史,土地问题无论是在革命过程中、建设过程中还是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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