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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税务机关应诉方略 袁 森 庚 税务机关应诉方略 税案应诉的准备 庭审中的策略 一、应诉准备 1、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诉讼的态度 2、法律知识的准备 3、认真答辩 4、诉讼材料的准备、审查与提交 5、代理人的确定 6、领导亲自出庭以及协调 1、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诉讼的态度 (1)不排斥 (2)高度重视 是当事人的一项合法权利 有利于提高执法水平 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有利于推动税收立法 高度重视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因 由税务机关的地位所决定 法律责任所决定 感情联络的需要 税法的复杂以及法官对税法的不了解 税收法律规范的复杂性 法律规范太多 法律规范的冲突 法律规范的不科学 1、法律知识的准备 业务知识: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会计知识、计算机知识 诉讼程序知识: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高院证据规定 相关法律:处罚法、复议法、经济法、民商法 2、认真答辩 (1)为什么要答辩: 法律本身规定 对法庭的和对方当事人的尊重 表明态度 陈述观点 (2)如何答辩 具有针对性 简洁 3、诉讼材料的准备、审查与提交 (1)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审查 (2)证据的审查 (3)特殊证据的处理 (4)提交时间 (5)准备、提交的资料 (1)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审查 合法性的审查 合理性(自由裁量权)的审查 合法性的审查 主体合法 权限合法 依据正确 程序合法 合理性(自由裁量权)的审查 2007年8月,某市国税稽查局通过检查认定A公司存在偷税行为,少缴税款11万元。同年10月,稽查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除依法要求当事人补缴税款、对其加收滞纳金之外,并对其处少缴税款2倍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该稽查局对其他纳税人偷税行为都是50%的处罚,而本公司却处2倍的罚款,属于显失公正,并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事实却是如此, A公司有没有特殊违法情节,你如何评价稽查局的该处罚行为? 税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符合立法精神和原则 程序公正 平等适用,遵循先例 遵循比例原则,不得显失公正 出于善意和正当目的,禁止不当联结 对弹性法律用语不得任意扩大或者缩小 证据的审查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充分 (5)准备、提交的资料 答辩书 证据目录 证据:违法事实、程序合法性、处罚公正 法律依据:执法主体资格及案件管辖权的法律依据、税收实体法的依据、税收程序法的依据 4、代理人的确定 具有深厚的税法理论功底 熟悉税收执法实践业务 具有沟通能力 丰富的诉讼经验 较强语言表达能力 敏捷的思维与反映能力 沉着、坚韧的精神 谦虚的态度 敏捷的思维与反映能力 2005年1月,检查人员对A公司会计询问笔录: ?你们公司是否隐瞒收入的行为? :有的。 ?具体有哪些?请如实说清楚。 :从2003—2004年,总共隐瞒了5笔收入未申报纳税。具体为:2003年2月10日,收入3.2万元; 2003年5月15日,收入2.2万元; 2003年8月16日,收入5.6万元; 2004年7月16日,收入0.6万元; 2004年10月10日,收入0.2万元。 ?以上收入是否都开具了发票? :都开了,你们可以从我们公司的原始凭证册中查到。 5、领导亲自出庭以及协调 总局文件的要求 对案件的重视 对法庭、对方的尊重 有利于案件的沟通与协调 二、庭审中的策略 1、质证策略 2、代理意见的陈述以及辩论策略 3、最后陈述的策略 4、笔录的核对与签字 1、质证策略 质证时间:证据交换、庭审 质证思路 质证方式:列举式、概括式 质证顺序 质证注意事项:证据规定第36、39、40、41、42、43、46、48条的有关规定 不予质证的情形 质证思路 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不予质证的情形 纳税人在行政程序中因税务机关要求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 纳税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纳税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 2、代理意见的陈述以及辩论策略 1、代理意见的陈述以及辩论的顺序 2、代理意见的陈述以及辩论的内容 陈述本方内容 反驳对方观点 注意主要围绕焦点问题展开 注意用证据说明论点 陈述本方内容 主体适格 程序合法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适用法律正确 处罚适当 累了吧,下次见! 谢谢合作!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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