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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反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五章 知识产权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 此章案例 案例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案例2: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㈠ 概念:经营者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准则,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㈡ 特征:1. 主体是经营者。 2. 是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准则的行为。 3. 是违法行为。 4. 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案例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原告:上海天府之国美食世界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红磨坊俱乐部有限公司 被告: 1.挂出特聘原告之主厨等字样横幅。 2.将原告火锅单用于对外经营。 3.部分服务员身着原告制服。 4.原告男迎接为其“拉客”。 5.其行为直接造成了原告营业额下降。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1种)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克星——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由来 五、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节 商业标识权 一、商业标识权的概念和种类 营业标识、商品标识 二、商号权(商业标识――营业标识) 商号是经营者区别其他市场主体的特定名称。 案例 “杭生”是原告商号,被告利用“杭生”两字进行宣传。 “在同一行业中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的商号”。 结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商号权。 三、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商业标识――商品标识) 案例 原告:美国比奥德食品有限公司 加州面 被告:沈阳阳光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认为:“美国加州”是地理名称。 工商局认为:消费者已将该名称与产品结合在一起,因此是特有名称。 案例2: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原告:天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被告: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原告的产品包装包装于74年定型。 被告的产品包装是94年定型。 被告现任某些人员曾在原告任职。 被告使用与原告近似的包装装潢。 被告于95年抢先获得专利权。 之后,原告提出了撤销专利权请求。 【最终判决】 被告败诉。 专利局判定此专利不具备专利性。 和平区工商局认定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原产地标志权 表明产品的出处,也成为了重要的质量标志。 原产地标志与商标的区别 案例 A引进B(日本)的先进技术生产产品。 C要求A将用 “ ”外包装箱进行包装。 C准备对外销售时,被工商局查获。 C在经营活动中故意伪造产地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五、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权 1.认证标志 国家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评定,确认该产品质量可靠,符合标准而发给的质量标志。 2.名优标志 经过有关部门评选,对达到一定质量条件和保证能力的企业所授予的产品质量标志。 种类:名牌产品标志和优质产品标志。 第三节 商业秘密权 一、商业秘密的一般论述 (一)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以合同法、民法、刑法等构成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正逐步形成。 (二)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三)商业秘密的范围 1、技术秘密 2、经营秘密 (四)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1、秘密性--应当以合理性为标准 客观条件:不为公众所知悉 主观条件:权利人采取了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措施 案例 美国杜邦公司在厂房发现了一名摄影师。 杜邦公司以侵害其商业秘密为由,起诉摄影师。 被告律师提出:杜邦公司没有用实际行动表明其工地不允许他人参观。 法院判决:摄影师侵犯了杜邦公司的商业秘密。 2、价值性--即商业秘密的实用性 3、独特性 相关信息不是本行业本领域内众所周知的常识。 (五)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五种行为。 案例 原告公司人员擅自离职、并带走商业秘密。 诸人与被告串通,盗用原告名义、客户资料。 原告的经营业务和信誉,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第四节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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