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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与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比较
专题: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与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比较
(一)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演变历程
朝代 特点 中央 地方 秦 开创 皇帝、三公九卿 郡县制 汉 巩固 中朝尚书台外朝 郡国州郡县 隋唐 完善 三省六部制 州县 道州县 宋 加强 二府三司参事 文臣路州县 元 加强 一省二院 行省制 明 高度强化 废相分六立阁 废省设三司 清 高度强化 康设南书房 雍设军机处 2、历史作用和影响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具有双重性。一般而言,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方面;封建社会的后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具体表现在:
(1)积极作用:
1、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创造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
2、有利于抵御外来侵略,防止分裂割据;
3.有利于有效的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兴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
4.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阔的范围内传播。
(2)消极作用:
l.经济上: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压制了新生产关系的成长;
2.政治上:空前强化的封建专制统治极易形成暴政;长期以来人民毫无政治权力和地位,民主政治无从发展,早期的资产阶级亦受到压制和打击;形成了长期的人治传统,派生了庞大的官僚队伍和特权阶层,极易出现政治腐败局面。
3.思想上:专制主义制度必然导致对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严重阻碍了科学的发展,更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和封杀。
(二)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议员通过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 对比 英国1689 美国1787 法国1875 德国1871 代议制的特点_政体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总统制共和制 议会制共和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政体的主要特征 (1)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2)政府(责任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3)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
(1)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2)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互相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3) 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各政党能否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在于在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 (1)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2)总统是国家元首,享有一定的权利(3)政府(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1)议会名义上拥有立法权,没有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2)政府(内阁)掌握行政大权,但它由皇帝根据个人意志组成,对皇帝负责,不受议会监督(3)君主是国家元首,享有绝对实权
政府产生办法及政党上台关键 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 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关键在总统选举中获胜 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 皇帝任命 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政府(内阁)由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负责。 政府由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对总统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投不信任票,使总统和政府辞职,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政府 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 由皇帝任命,首相和内阁对皇帝负责
国家元首、地位和职权 国王,虚位,没有实权 总统,有实权,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军队 总统,权利受到极大限制 皇帝,掌握最高权力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总理 帝国宰相 权力
议会
总统
议会
皇帝
确立标志中心 1689年《权利法案》 《1787年宪法》 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确立方式
立法 代议制的核心 议会 最主要的作用
资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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