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关于颁发《安全生产联系确认制度》的通知.doc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关于颁发《安全生产联系确认制度》的通知.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发〔2015〕248号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关于颁发《安全生产联系确认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首钢总公司《关于切实加强联系确认和设备操作牌管理工作的通知》(首安委发〔2015〕2号)要求,结合《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公司发〔2015〕191号)安排,安全处对原《安全生产确认制度》(公司发〔2013〕234号)进行了修订,经公司审批,现予以颁布,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局域网、宣传栏、专题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联系确认的重要意义,遵照要求内容贯彻执行。 附件: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联系确认制度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公司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印发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联系确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护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避免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首钢总公司《关于切实加强联系确认和设备操作牌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联系确认是以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中心,以作业岗位、作业活动为重点,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对操作者、工具、设备、环境(场所)、管理等诸多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和分析、确认的过程,并对确认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进入下道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 安全生产联系确认的原则 (一)以操作、检修或施工作业人员之间的自查确认和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确认为主,上级确认为辅。 (二)先联系,后操作,操作后,须回复,互确认。 (三)不联系,不操作;联系确认不清,不操作。 第四条 实行逐级确认的原则:需要上一级确认的,下一级必须先进行确认。 第五条 在生产操作、检修或施工作业过程中,中间过程(结果)的确认,由生产、检修单元各自按规定程序逐级确认。 第六条 生产与检修(施工)交接确认,由业主单位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检查交接并确认签字。 第七条 作业人员对检查结果确认有疑问时,要提请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确认签字。 第八条 涉及系统确认的,确认人与作业(执行)人不能为同一人,确认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签署具体确认意见。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检修等各环节的联系确认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联系确认的管理职责 第十条 生产系统是生产过程中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与生产运行相关的在线作业等也应纳入生产过程的联系确认管理环节。 第十一条 设备系统是设备检维修(施工)过程中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设备设施的停机维护、清理等也应纳入检修的联系确认管理环节。 第十二条 技术系统是技术、工艺运行过程中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等也应纳入技术、工艺运行过程中的联系确认管理环节。 第十三条 人力系统是职工上岗资格、从业资格条件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新工人、调岗、换岗人员等也应纳入上岗、从业资格的联系确认管理环节。 第十四条 消防系统是监督消防器材维护、设施运行完好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消防手续的办理,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更新,检修动火作业等也应纳入消防联系确认管理环节。 第十五条 安全系统是危险作业许可、安全措施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 第十六条 其它专业系统是其专业工作中联系确认工作的主责部门。 第十七条 联系确认管理工作实行从各二级单位、车间(或作业区,下同)到班组的分级管理,分别由其上一级生产、设备等主责专业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章 安全生产联系确认执行的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 公司生产部门是各厂(公司)之间、厂(公司)与专业部门之间生产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厂(公司)生产部门是各车间之间生产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生产调度系统是各工序之间生产联系的责任主体;岗位操作者是岗位之间生产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 第十九条 公司设备部门是各厂(公司)之间、厂(公司)与专业部门之间设备检维修(施工)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厂(公司)设备部门是各车间之间设备检维修(施工)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设备检维修项目组织者是工序之间检维修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及相关岗位人员是单项作业联系确认的责任主体。 第二十条 公司技术部门是各厂(公司)之间、厂(公司)与专业部门之间技术、工艺运行过程中联系确认工作的责任主体;厂(公司)技术部门是各车间之间技术、工艺运行过程中联系

文档评论(0)

三哥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