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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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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doc

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 【宏按】2009年,本人推出系列博文“商假说”12篇。今发此文,延续多年的思考。从文中您可知本人仍持“有条件的不可知论”(即主张没有甲骨文一类当时的自证性文书资料出土,不可能解决都邑的族属和王朝归属问题),认为到目前为止,任何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去年主编《夏商都邑与文化》,在收入2012年京都大学演讲提要时,本人仍保留了“二里头与偃师商城的兴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王朝更替——夏商革命的说法,不能不说仍是最能自圆其说的假说”这一评价。那是因为愚以为这与重提二里头商都说并无矛盾:各种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是不排他的。 所以,如果您也不认为中国史前和原史时代(前殷墟时代)的都邑性质问题已可定论,而绝无其他的可能性,那我们的看法就是一致的。认为二里头姓夏、姓商甚至姓别的啥的观点,既然都属不排他的推论假说,那它们之间就没有矛盾。假说在被证实前,有其共存的合理性。50%和99%的可能性也并非质的差别。既然暂时无法确证,那么任何反证旁证乃至另外的可能性本人统统认可接受。 一句话,这篇小文,不过是在新的时点上,对假说之一的重提而已。显然,其中所显现的理论和方法论问题,才是我们最关心的。恳望继续交流切磋批判。 从考古遗存中辨析出古代文献所载最早的两个王朝——夏、商王朝的更替,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中国考古学的一大热门议题。二里头遗址自1959年发现伊始,就成为夏商王朝分界研究的焦点所在,先后有众多的提案被推出,尝试在二里头文化各期和二里岗文化之间区分夏、商王朝文化。形形色色的观点包括“二里头主体商都说”、“二里头前夏后商说”、“二里头全为夏都说”,以及“二里头主体夏都说”等等[1]。 由于这一议题讨论的时段尚处于“原史时代”[2],缺乏像甲骨文那样的自证性文字材料,因而上述观点仍只能归于假说和推断之类,而无法定论。由于假说只提示可能性,所以假说间是不具有排他性的。在既往的相关论著中,似乎还没有哪位学者在标题中即明言个人观点仅为“假说”。以“假说”入题,意味着与以往参与讨论的学者相比,笔者对自己倾向性观点的“自信度”并不高。鉴于此,笔者并不企望通过此文推进相关研究走向深入,而只是想藉此作一提醒:在作为目前主流观点的假说之外,还存在着另外的假说,且其所提示的可能性似不容忽视。 在目前的时点上,必威体育精装版的系列测年结果、出土文献中提供的新线索以及对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演变的新认识乃至对相关阐释理论和方法论的再反思,都为我们重新审视“二里头商都说”提供了新的契机。 学史视角:“共识”不居 假说依旧 从学术史上看,随着发现与研究的进展,上述假说曾先后作为主流观点甚至“共识”流行于世,间或呈摇摆之势。徐旭生1959年“夏墟”调查中发现二里头遗址,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推定其“在当时实为一大都会,为商汤都城的可能性不小”[3],这一观点在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之后,夏鼐进一步总结到:“根据文献上记下来的传说,二里头可能为商灭夏后第一个帝王成汤的都城西亳。如果晚期是商汤时代的遗存,那么较早的中期(或包括早期)遗存便应属于商代先公先王时代的商文化,因为三者文化性质是连续发展、前后相承的。如果事实上夏、商二文化并不像文献上所表示的那样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那么这里中期和早期便有属于夏文化的可能了”[4]。可以认为,作为1960-1970年代主流观点的“二里头前夏后商说”(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分界)[5],以及后来的“二里头主体商都说”(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分界)[6],大体都是基于如此考虑。 1977年,是夏商分界研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在这一年召开的登封告成现场会上,夏鼐关于“夏文化”概念的界定,决定了此后夏文化讨论的路向与结局[7]。邹衡在会上提出了新说,更令人瞩目:“可以肯定地说,二里头文化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即夏文化”;“而郑州商城就是成汤的亳都”[8]。在后来的论著中,邹衡又对“二里头夏都说”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9]。众所周知,邹衡以扎实的研究建构起了从殷墟上溯至龙山文化的系列考古学编年和谱系,极见功力而具有方法论上的示范意义。这奠定了他在夏商考古学领域崇高的学术地位。但在国内学界,还鲜有学者在评价邹衡时把他的辉煌业绩分成奠基性的实证研究和有待验证的假说两大块来看待[10]。 以此为契机,“二里头夏都说”逐渐成为1980年代以来的主流观点。“二里头主体夏都说”(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间分界[11],或二里头文化四期前、后段之间分界[12])或指认郑州商城为亳都,或指认偃师商城为亳都,都可纳入“二里头夏都说”的范畴。 我们注意到,上述主流观点或“共识”的确立,都不是建立在获得决定性证据(即甲骨文一类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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