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_相关权要点.ppt

  1.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五章 相关权 第一节 相关权概述 (一)概念 (二)特点 第二节 出版者权 (一)出版者 指图书、期刊、报纸出版者。 (二)出版者的权利(首次出版后10年)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 (三)图书、报刊的出版 对版心、排式、用字、行距、标点等版式面布局因素的安排。 1、出版合同(报、刊无需合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图书出版者依出版合同享有专有出版权。 双方主要义务: 著作权人依合同交付作品 出版者依合同出版图书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报刊转载、摘编 作品在报纸、期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摘编,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 第三节 表演者权 一、表演者 1、“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竞技活动者非表演者。如田径、球类运动员。 杂耍、马戏演员、木偶戏演员是不是表演者? 2、“演员、演出单位”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的义务 1、表演他人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若表演的是他人的演绎作品,应取得演绎者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不论他人的作品是否已发表,均应取得 许可。 2、不得侵犯作品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 三、表演者的权利 两项精神权利(人身权): 1、表明表演者身份(署名权)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这两项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四项经济权利(财产权) (保护至表演发生后50年) 1、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现场直播权) 2、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首次固定权) 电台、电视台播放录有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需要表演者的许可吗? 3、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复制、发行权) 4、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 通过网络对现场表演进行同步直播,侵犯了 表演者的什么权利? 问: 1、如果某电台或电视台将现场表演直播,同时又录制下来,这涉及到表演者的什么权利? 2、甲创作的作品,歌手乙演唱,丙工作室录制,丁音像公司出版发行,丙和乙是否需要甲许可?丁是否需要甲乙丙的许可? 3、表演者的“二次获酬权”? 娱乐场所播放录有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需要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吗?为什么? 需要作品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吗?为什么? 第四节 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音像制作者权) 一、音像制作者:首次制作音像制品的人。 1、对作品的表演活动的录制; 2、对自然界声音或画面的录制; 3、对人类各种声音活动的录制。 区别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 二、音像制作者的义务 1、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1)使用演绎作品制作音像制品,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法定许可 2、音像制作者在制作发行含有表演的音像制品时,应取得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许可他人复制(1)、发行(2)、出租(3)、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4)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被许可人(出租除外)的义务: 还应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5)许可电台、电视台播放权 录音制品(已出版的):法定许可 录像制品:经制作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43条 (2008川)64.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合法行为 陈佩斯、朱时茂诉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侵犯著作权、表演者权案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下简称电视总公司)出版、发行VCD光盘《陈佩斯、朱时茂小品专辑》、《欢乐送到家》、《笑笑笑小品专辑》、《笑笑大世界》、《陈佩斯小品专辑》、《小品专辑》等,其中含有陈佩斯、朱时茂创作并在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警察与小偷》等多部小品。 原告陈佩斯、朱时茂认为中国国

文档评论(0)

ss5586337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