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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公务员-11-2.ppt
行政法-公務員-11-2 公務員11-1 公務員11-2 公務員11-3 權利概念: 公務員依法享有的利益。 公務員享有身分與財產權利。 服公職: 屬於憲法基本權。(憲法§18) 是憲法制度性保障。(釋字483) 公務員11-4 法源 公務人員俸給法。 俸給內容 本俸、年功俸、加給(專業、技術、地域)。 官等與職等 官等:簡任、薦任、委任。 職等:十四職等(1-5委任、11-9薦任、10-14簡任) 公務員11-5 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此項權利不應因其 被任命為公務人,員與國家發生公法上之忠勤服務關係而受影響。公務人 員之財產權,不論其係基於公法關係或私法關係而發生,國家均應予以保 障,如其遭受損害,自應有法律救濟途徑,以安定公務人員之生活,使其 能專心於公務,方符憲法第八十三條保障公務人員之意旨。 公務員11-6 法源 公務人員保障法。 內容 保障法§9: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懲戒法§1: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 公務員11-7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旨在保障人民得依法擔任一定 職務從事公務,國家自應建立相關制度予以規範。國家對公務員違法失職 行為應予懲罰,惟為避免對涉有違失之公務員應否予以懲戒,長期處於不 確定狀態,懲戒權於經過相當期間不行使者,即不應再予追究,以維護公 務員權益及法秩序之安定。 公務員11-8 法源: 公務人員撫卹法。 公務人員保險法。 原因:(撫卹法§3) 病故或意外死亡者。 因公死亡者。 公務員11-9 法源 公務人員退休法。 退休條件 自願退休:滿25年、任職5年且滿60歲。 命令退休:任職5年且滿65歲或不能勝任工作。 退休金提撥 儲金制:政府65%,公務員自付35%。 公務員11-11 公務員11-12 義務概念: 公務員依法應受之拘束。 種類: 職務義務:基於公務員公職產生之義務。 身分義務:基於公務員身分產生之義務。 公務員11-13 服勤務: 公務員依法受長官指派服勤務之義務。 內容: 質之勤務:法令範圍內合理品質之勤務。 量之勤務:法令範圍內種類服勤之義務。 公務員11-14 問題思考: 公務員權限在法令範圍包括列舉與概括權限。 公務員是否有服「無定量」之勤務?? 公務員禁止兼職。但下班時間的兼職,是否應得長官許可?? 公務員11-15 服從義務: 行政體系屬於上命下從的監督體系。 法源: 公務員保障法§17: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公務員11-16 法源: 公務員服務法§2: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刑法§21: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11-17 長官指示命令: 下屬公務員認為長官所發命令違法,應該如何處理?? 下屬公務員認為長官所發命令不當,應該如何處理?? 公務員11-18 長官指示不當命令: 下屬公務員得陳述意見後仍應服從。 長官指示違反行政法之命令: 下屬公務員應依書面命令服從。 長官指示違反刑法之命令: 下屬公務員應拒絕服從命令。 公務員11-19 行政中立: 一般公務員不得借職務之地位或身分從事政黨活動。 超黨派(法官等)之公務員禁止加入政黨。 宗教中立: 公務員不得違反政教分離原則。 公務員不得過度牽涉宗教。 公務員11-20 公務員11-21 責任概念: 公務員違法或失職應受之制裁。 法源: 憲法§24: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公務員11-22 種類: 行政責任:違反行政法義務應負的責任。 刑事責任:違反刑法義務應負的責任。 民事責任:違反民法義務應負的責任。 公務員11-23 公務員11-24 法源: 公務員懲戒法。 原因:(懲戒法§2) 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程序: (懲戒法§18) 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公務員11-25 懲處內容: (懲戒法§9) 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但政務官適用撤職、申誡。 救濟:(懲戒法§33) 懲戒案件之議決,原移送機關或受懲戒處分人,得移請或聲請再審議。 公務員11-26 懲戒處分影響 憲法上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懲戒機關之成員既屬憲法上之法官,依憲法第 八十二條及本院釋字第一六二號解釋意旨,則其機關應採法院之體制,且 懲戒案件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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