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处理体系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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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处理体系研究

针对我国动植物检疫处理体系的 现状分析及建议 任荔荔 朱飞 詹国平 刘波 李柏树 李天秀 王跃进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29) 摘要 本研究从法规标准、人才队伍、技术设施、工作机制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动植物检验检疫处理体系的构成,比较国内外的检疫处理措施,指出我国检疫处理体系存在的弊端,并针对我国动植物检疫处理体系提出一些科学、有效、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 动植物检疫;检疫处理体系;现状及成因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 S41 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是检验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的重要手段,在预防各种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出,确保国内外贸易正常运行、保护本国本地区生物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外,动植物检疫处理在为各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植物检疫条例 理的技术标准制定已逐步增加。近年来,相继出台了30多个相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根据业务需求不断制定相关动植物检疫处理技术标准。 1.2 人才队伍 检疫处理工作在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和通关司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各局主管检疫除害处理工作根据业务分工分别由卫生处、食品处、动植处等部门监管。目前,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和各地方检验检疫局中心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共同研究我国检疫处理技术指标。2011年,涉及动植物检疫管理、检疫处理技术研究和处理业务的从业人员多达5500多人。 1.3 技术设施 目前在动植物检疫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消毒、熏蒸、冷处理、热处理等技术和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三十五个直属局共有393台熏蒸浓度检测仪和283台熏蒸残留检测仪,开展溴甲烷、硫酰氟、磷化氢、环氧乙烷、甲醛等熏蒸药剂气体浓度检测和残留浓度监测。进境木材处理方面,莆田港、太仓港率先建成了我国进境原木检疫处理区;木质包装处理方面,标识加施企业均建立了热处理库和熏蒸库,部分安装了数据远程监控系统;集装箱处理方面,部分局建立了专用处理区域并设立明显警戒标识;防疫消毒方面,大部分检疫处理单位均配备了大型喷雾器,有的还配备了专用防疫消毒车。 1.4运行机制 1.4.1管理机制。检疫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地检验检疫局负责实施,监管内容主要包括检疫处理的日常监管、年度审核和违规处理等。 1.4.2功能布局。根据不同口岸的检验检疫功能和地理优势,我国采取了科学的功能布局。例如,莆田和太仓港是国木材进口的主要港口,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建设项目,对于提高进口木材的安全性,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大陆从台湾进口的大部分水果享受优惠协定税率,[2]。质检总局在全国共设置35个直属进出境检验检疫及机构,全国328个口岸都有检验检疫的分支机构。我国主要的检验检疫科学研究机构是中国检科院以及地方检疫局的技术中心;质检总局标法中心负责收集各国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标准,以及SPS咨询通报工作;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国内检疫处理标准的制定。我国检验检疫机构既注重进口,又注重出口,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服务于经贸大局的发展。 2.2国外植物检疫处理体系现状 美国的检验检疫机构内外检合一,均由农业部负责,农业部下设的动植物检疫局(APHIS)负责具体的检疫工作,动植物检疫局内设植物保护与检疫处、国际事务处、法规与公共事务处、政策与项目制定处等部门,负责具体事务执行的执法人员均为公务员身份,且多数为技术专家[3]。美国的检验检疫机构比较重视检疫处理技术的研究。目前,美国的检疫处理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在内的检疫处理方法均可以达到检疫安全的要求,已被世界上多数国家所认同。美国夏威夷出口农业开拓市场的方法主要依靠发展检疫处理技术,其中,辐照处理技术已经在检疫处理实践中推广应用,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通过增大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做法,非常值得我国借鉴 [4]。 欧盟各国奉行共同的植物检疫政策,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制定均由欧盟理事会最终决策,并由欧盟委员会负责执行。欧盟各成员国则将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各国的检疫特点本国化,,并执行统一的检疫政策。欧盟的检疫部门主要的执法依据为植物检疫法以及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控制法令、决定及建议等,根据进出口货物有害生物截获情况及时、有效的调整相应的法规。对于成员国首次发现的有害生物,均要及时地报告欧盟委员会,并通知相关成员国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论证应急措施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提出建议[5]。 3我国动植物检疫处理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动植物检疫处理体系得到了长足地发展,但随着进出口贸易量的迅速增加、货物种类逐渐繁多,检验检疫部门在检疫处理环节也逐渐暴露出较多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设施设备、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据统计,全国系统每年的检疫处理收入高达十几亿元以上,但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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