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原因及制度价值思考.doc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公司分立原因及制度价值思考

公司分立的原因及制度价值思考 钟刚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 要:公司分立作为公司实践中的重要运作方式之一,是公司在不同因素影响的环境中所采取的公司主导性的程序。通过对公司分立的原因和具体法律效果的分析以及实践的考察,我们可以判断出公司分立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只能是效率。 关键词:公司分立;程序;原因;效率 ? 一、引言 作为公司的重要运作方式之一,公司分立与公司合并相比较,其所受关注程度要低,法律规则也相对更简单。在公司规模急剧扩张,公司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公司合并似乎已经成为公司维持生存发展、进行战略决策的必然首选方案,那么谋取利润最大化的理性决策者为何会选择实施公司分立?公司分立的法律性质究竟如何? 理论上,有人将公司分立视之为公司法中的独有制度和必然构成部分,也有人则将其直接视为转投资制度,而建议删除;还有学者认为公司分立仅指一公司将其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成立一个关联公司,该关联公司对原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原公司股东按原先的持股比例分得该关联公司的股份。至于新设分立,其实属于公司的解散,只是原公司解散与新公司设立同时进行而已,而存续分立也不包括一个公司用部分财产单独设立公司的情形,此属公司转投资行为[1]。意见迥然不同,耐人寻味。同时我们也并不能在实践中的案例中找到不同国家间公司分立理论上的绝对分野,最终的操作主体和操作程序都是依照相对一致的规则在运作。那么这些法律实践对于公司分立的理解又有何实际的意义呢?本文尝试从公司分立的原因出发对此进行分析,并在分析过程中结合具体法律实践,试图提供一个合理和符合逻辑的答案。 二、公司分立的具体考察及定义 公司分立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出现时间较晚,其由1966年法国商事公司法率先规定,然后普及到所谓的“法国法系”包括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等国家,在1982年欧盟公司法第六指令[2]鼓励各成员国建立公司分立制度以后,逐渐进入到各个国家的公司法内。美国虽然未在商事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但在公司实务中仍然利用各州公司法有关资产转让与税法中税收减免的相关规定达到公司分立的目的[3]。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分立也有规定,尽管只有寥寥数条且对公司分立的概念也并未做出界定[4],但对公司分立的立法承认和确定还是有价值的。我国的公司分立制度是沿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而来,该法及其之前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条例》对此进行规定,仅仅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就是作为政府的附属存在,基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而对企业进行分立或者合并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对此进行简单的规定也自然符合实践要求。现行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分立制度,则是考虑到公司分立不仅是公司自身的事情,还关系到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实践中大量存在公司分立行为不规范或恶意以此规避债务的情况[5],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分立的相关程序,这表明只有按法定程序进行的分立才产生法律效力。 在承认公司分立制度的各个国家,对公司分立规定的具体形态各有不同[6]。对公司分立的概念,也只能根据各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进行定义。但作为一种与公司合并相对应的制度,公司分立是公司进行组织改造的重要模式,我们可以对公司分立进行广义上的概括,它是指把一个公司的积极、消极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分立出来,部分概括承继给至少一个以上新设公司或既存公司,并作为对价将承继公司的股份赋予被分立公司的出资股东的行为及制度。 实践中,一个公司往往借助分立程序调整其业务经营和组织规模,将其经济上作为一个整体的营业部门的财产包括资产和负债,以现物出资的方式赋予已存公司或新设公司,而由被分立公司的股东取得后者新设发行或发行新股之股份,并由后者概括承受该营业的资产与负债。在这些国家都同样的上演着这一幕,公司利用特定部门的分离和独立,得以适度调整公司规模,实现企业经营的专业化与效率化[7]。例如,假设甲公司是从事个人电脑制造的公司,甲公司的一个部门负责生产供电脑使用的磁盘。因为考虑政府管制政策的原因,甲公司便以其该磁盘生产部门的主要资产设立公司乙,并将乙公司的股份分配给甲公司的股东。这时便有了两家不同的公司和同样的一批股东。在这里,公司分立就是公司将一家新公司的股票作为一种特定资产分配给股东,这种分配可视为向股东发放的一次性股票红利,而获得新分配股份的股东无需向该公司交回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作为交换[8]。 在我国公司运作实践中,还经常看到公司转投资、公司分拆、资产剥离等概念。对于转投资,与公司分立相比,区别在于这是公司对外的投资而与公司的原股东无关。对于资产剥离,是指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将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等出售给其他公司以取得现金回报,多数情况下的资产剥离都是给现存的其他公司,不会产生新的法律实体,而公司分立不一定会涉及现金交易,但肯定会产生一个或多个新的法律实体。对于公司分拆,其

文档评论(0)

cuot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