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郴州市中小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郴州市中小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

郴州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的精神。为加强全市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全市的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监测评价对象 区域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三、监测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力求监测评价有明确的导向,即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将学校工作重点放在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上来; 2、整体性原则:力求监测评价体系全面、科学、完整,基本指标数据能反映出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市、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分别进行评价; 4、激励性原则:力求监测评价体系实用可行,且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被评对象的健康发展。 四、监测评价内容 1、教育教学管理监测评价(见附件) 教育教学管理监测评价是对学校教学与管理全方位的评价,主要对学校执行《郴州市普通中小学日常管理规范(试行)》和《郴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试行)》以及《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日常管理规范(试行)》、《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的情况进行评价。 2、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价(见附件) 学科教学质量评价是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主要依据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数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数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高考成绩数据、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成绩、全省职业能力考试合格率、职业学校技能抽考合格率及优秀率对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教学质量,按所得成绩、质量提升情况两个部分进行评价。 3、学校办学特色监测评价(见附件) 学校办学特色评价是对学校特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进行的评价。主要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创业规划大赛、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 五、监测评价办法 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由市教育局统筹。市教育局成立郴州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原则进行。 教育教学管理监测评价、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学校办学特色监测评价均按满分100分标准分别进行评价,再分别按20%、60%、20%折算成总分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80分以上)、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在评价中根据各项评价要点,由学校先进行自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复评,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奖励指标报送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中心,最后由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后报市教育局党组确认。监测评价每学年一次。 六、奖励与处罚 1、原则 (1)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坚持“四个统一”:统一设置奖项、统一考核办法、统一奖励指标、统一进行表彰。 (2)分级奖励 ①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和其他成绩突出的学校奖励。 ②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奖励。 ③各中小学对本校内奖励。 (3)分层分类奖励 按普通高中学校、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进行奖励。 2、奖项的设置 (1)综合类: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先进单位。 (2)单项类:名校长奖、名教师奖;高考上线奖、高考人平分奖、高考优秀率奖、竞赛奖(国家认可的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奖、职业学校技能抽考合格率奖、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合格率奖、特色教育教学奖。 3、评奖办法 (1)市教育局根据监测评价的相关数据,统筹安排确定各县市区各奖项的奖励指标。 (2)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奖励指标推荐奖励单位参加市教育局评选,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印发表彰通报、发放奖金、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郴州日报等相关媒体公布当年获奖结果。 4、处罚 (1)对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社会反映强烈的单位实行当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2)对连续两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由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附件一:郴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监测评价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得分 自评 复评 日常管理 按《郴州市普通中小学日常管理规范》、《郴州市中等

文档评论(0)

youshe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