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成教学院关于中国景区高价乱象.docVIP

中国矿业大学成教学院关于中国景区高价乱象.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矿业大学成教学院关于中国景区高价乱象

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关于旅游景区高价乱象 社会调查报告书 题 目 社会中的不良现象之旅游景区高价乱象 调 查 人 李晓博 专业年级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 完成时间 2014年3月24日--2014年4月3日 指导教师 钱 尧 海 【内容提要】 旅游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近年来我国各大景区纷纷提价,高昂的景区价格阻碍了公众旅游的步伐,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的权益。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旅游法正式出台并实施。本文主要论述了旅游景区高收费问题的现状及成因,并从旅游法相关条文出发,重点分析该法将如何治理景区高收费的乱象。 论文关键词 旅游法 公共资源型景区 门票价格 社会中的不文明现象——旅游景区高价乱象  一、选题背景  近年来,旅游业以其庞大的规模、迅猛的发展速度以及强大的产业带动力,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建设中的“朝阳产业”。旅游资源是一个国家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基础,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拥有丰厚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这些宝贵的资源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然而,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该产业的发展实践。尽管旅游法作为改革开放初期启动的立法项目之一,但并未引起法学界的普遍重视,在之后的法制建设进程中不断被搁浅。法律的滞后导致了现今旅游业乱象丛生,尤其是近年来各景区纷纷涨价,使得民众对解决景区高收费问题的呼声日益强烈。在严峻的形势下,旅游立法又重回公众的视线。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将成为整治景区高收费的一大利器。 二、调查目的 旅游景区景点在我国旅游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既是旅游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旅游业创汇的主要来源,旅游景区门票的定价直接决定了旅游景区游客人数,旅游价格是影响其出游选择的一个极为重要因素。研究旅游门票价格对于旅游的长远发展门票有着直接影响。价格理论国内外研究都相对薄弱,自1986年以来,中国对门票价格研究更为少数,最近南京中山陵等景点免费开放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讨论,对于现南京部份景区是否应该免费开放也是争论的热点,在南京甚至江苏省也算先例,南京免费景区的研究对于南京大旅游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提高景区门票价格有利于某些景点的可持续发展,但控制相关景点门票又符合部分公众的意愿,比如一些公益性景区,有利于提高全民的精神生活,吸引更多游客参观,也有利于门票价格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市场化,什么样的景区更应该免费开放也是讨论的焦点,但免费开放后出现的问题也该受到重视,盲目的开放只会导致景区的破坏,不利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学习国内外免费景区管理的模式,借鉴其优异的管理方法,在我国旅游门票价格管理上也一直缺乏一定的理论指导,本文旨在在国内外研究的综合讨论下,以及发现一些免费开放的问题,总结一些好的对于南京免费开放景区管理的措施,希望对南京免费景区的管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为了我国旅游产业良好稳定的发展,增强国民素质促进和谐社会,给国际友人展现中国对外的友好态度,促进中国旅游国际化吸引国际友人来中国旅行提高国民经济,树立中国礼仪之邦的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调查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调查调查内容   景区是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是旅游业的核心。不同类型的景区在性质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若不顾差异而对景区价格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既不科学也不实际。根据《旅游法》第4条的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因此,是否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将成为日后制定景区价格的关键。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将景区划分为两大类型:   (一)经济开发型景区   经济开发型景区是专门为旅游者使用而建造的,以经济开发为主要目的,大多为现代人文景区,如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大型休闲娱乐中心等。此类景区是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为谋取经济利益,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自发建设而成。   (二)公共资源型景区   公共资源型景区是指依托自然资源或历史人文古迹等公共产权建设而成的景区,既包括完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公益型景区,如长城、黄山等风景名胜区;也包括混合了公共资源和私人产权的社区型景区,例如凤凰古城等历史文化名城。本文将重点论述旅游法如何对公共资源型景区的高收费问题进行规范。   二、当今中国景区门票收费现状   旅游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

文档评论(0)

wuyuet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