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结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已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 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于年月日经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云体改()xx号文批准, 由云南白药厂、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省富滇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在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xx号文批准,于年月日 至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20,000,000股,并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BAIYAOGROUP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65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817,976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权力、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使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 中药材,中成药,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饮料,烟(零售),酒,糖,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科技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 利。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公司的内资股,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0,000,000股,成立时由云南白药厂 以其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折价4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0%;向云南 富滇信托投资公司发行8,0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向深圳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8,0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1995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公司股本由 1993年的80,000,000股变更为112,123,280股,本次配股后由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2,8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7.09%。 1999年9月14日,经公司199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送1股转增4股,并于1999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由1995年 112,123,280股变更为168,184,920股。 1999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国有股和社会公众股配售股份, 公司股本由168,184,920股变更为185,817,976股。 第二十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817,976股,其中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87,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9%;其他法人股东持有39,947,49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21.50%;社会公众持有58,750,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1%。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

文档评论(0)

金不换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