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内保理业务发展,规范国内保理业务管理,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境内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向境内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三条 根据购货方开户行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国内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销货方开户行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单保理是指销货方开户行独立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服务。双保理是指购货方开户行为销货方开户行提供购货方资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或代收等金融服务,并在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拒付的情况下,承担担保付款责任。
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是指我行向销货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我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销货方追索未偿融资款。无追索权(买断型)保理是指我行向销货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我行无权向销货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公开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及时通知购货方的保理业务。隐蔽保理是指根据销货方与我行的约定,不向购货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但在销货方与我行约定的条件发生或我行认为必要时,向购货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的保理业务。
第四条 办理保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保理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销货方开户行须扣减销货方的授信额度;对无追索权双保理业务,销货方开户行比照风险系数为0的低风险信贷业务办理,但购货方开户行须扣减购货方的授信额度。
第二章 应收账款的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可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范围:
(一)因向企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二)由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政府采购行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由军队军级(含)以上单位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军队采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军队采购行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所属专业部队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使用国防专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销货方因向学校、医院等事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政府采购行为除外)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五)总行认定的其他可以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七条 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销货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二)销货方与购货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不得转让的条款;
(三)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应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但对购货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且为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收账款,还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
第八条 以下应收账款不得办理保理业务:
(一)已到期的应收账款;
(二)因个人或家庭消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三)涉及特许经营、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市场不易定价的产权交易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四)销货方计划提供或约定提供(但目前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预计将于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
(五)总行认定的其他不宜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九条 办理保理业务一般无须另行提供担保。但保理行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第三章 融资金额、期限、利息及费用
第十条 保理融资金额应综合考虑购销双方资信状况、应收账款质量、结构、期限、付款进度安排及前提条件、预期坏账比率、购销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违约事项及违约金等因素合理确定。融资本息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90%;对购销双方资信状况良好、购销关系稳定、应收账款质量优良的,最高可放宽至100%。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销售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第十一条 保理融资期限应根据应收账款还款期限、合理在途时间等因素确定,融资到期日自购销双方约定的应收账款还款日起,且不得晚于应收账款还款日后3个月。
保理融资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和再融资。
第十二条 有追索权保理融资可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及需求采取预扣利息或后收利息的方式。
(一)对预扣利息的,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融资利率:
1.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