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法律问题研究.docVIP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法律问题研究.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法律问题研究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法律问题研究 梁 逍 (中共东兰县委党校,广西 河池 547400) 【摘要】: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媒体针对司法活动所开展的报道也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媒体监督以其独有的开放性和广泛性等多个方面的优势,对确保司法公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媒体监督毕竟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发挥其真正的作用,既确保新闻自由,又能维护司法公正,这是需要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媒体监督;司法公正;法律问题 一、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内涵 1.媒体监督的内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媒体作为传播新闻知识以及相关信息的媒介与载体(包括广播电视、杂志刊物、互联网等),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过程中担当了重要角色,其不仅能及时沟通情况,传播新闻,还能起到宣传以及进行舆论引导,促进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和谐发展。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的方式,其具有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在现代法制国家,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并监督司法权的行使,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1] 2. 司法公正的指的是司法机关在行使其职权时,只服从于法律,不受任何个人、机关以及团体的干涉,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司法公正 二、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存在的冲突 媒体监督对司法公正有促进作用,但是不符合实际的媒体监督则会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存在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化与法律化之间的冲突 媒体监督强调的是道德化,而司法公正要求法律化,这就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司法公正与媒体监督的基本目标是为了公正。但是,对公正的看法,在特定的情况下,道德与法律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分歧的。媒体监督往往能代表民意,而社会大众对案件评价一般是从道德的视角来审视司法公正的正与否。司法机关的基本原则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办事,追求法律上的公正性。媒体监督之下使用道德评判标准,往往会给使用法律思维来审判案件,带来很大的干扰,这时就很容易造成媒体审判(“媒体审判”是指司法机关在没有对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媒体使用其所认可的道德准则来对案件加以审判,带有一定的倾向性),严重侵害法律的尊严与法律秩序,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2] 2.时效性与滞后性之间的矛盾 媒体监督时效性强,以其速度快著称,而司法活动为了能够有效保障司法的公正性,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这和新闻媒体对比来看,其往往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某些案件在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就进入到了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下,社会大众往往会从道德层面,并非运用专业性的法律知识来对司法机关施加来自社会大众舆论的压力,这势必影响司法机关开展正常的司法活动,尤其是在司法机关还没有做出审判之前,媒体报道往往出现了一定的倾向性,这就会侵害司法公正。 三、平衡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措施 从上面的论述发现,应该想办法平衡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实现其应有的社会作用。 1.注重媒体监督法制化 在当前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新闻媒体在不断追求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该得到有效监督,假如权力失去了可质疑性的话,就会剥削甚至是压迫人。所以,应该注重实现媒体监督的法制化,准确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媒体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 一方面,对媒体进入司法审判的时间进行严格限制。如果媒体进入到司法审判程序过早的话,其能够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但其产生主观性评价就会早,这往往能左右社会公众舆论。对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所开展的司法活动往往能产生负面的影响、其干扰性很强,这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应该对媒体介入司法活动的时间进行严格限制,避免由于媒体过早介入而干扰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对媒体报道的内容加以严格限定,杜绝出现媒体审判的情况。媒体审判往往会对公众实行某些错误的指导,影响审判的权威性,对司法判决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媒体监督中存在三种情况,会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来对其加以限制。一是随意性结论的报道。媒体工作人员,不能按照本身所掌握的道德理念或者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案件还没有正式有结论之前,便在其新闻报道中有某些倾向性和误导性的言论;二是,法院与特定当事人一般是采取原告称以及被告称等方式来进行,带有这类批评报道,媒体工作者需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不能对当事人所阐发的事实不进行鉴别,就直接写入新闻报道中,对社会舆论进行误导。三是,发表对法官带有攻击性的言论。媒体可以对法官越权行为进行监督,但法官是代表国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haoce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