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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第八讲行政机关
第八讲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在法律之下积极制定和执行法律或政策的国家机关。
分析:
1、在法律之下活动,以此区别于立法机关;
2、积极制定和执行法律或政策;
以此在两点上区别于司法机关:
1)司法机关虽然也是在法律之下活动,但它不能制定政策,只能执行法律。
2)司法机关虽然有权执行法律,但只能在有当事人起诉的前提下消极的适用法律,而不能积极主动的执行法律。
二、行政机关的分类
1、首长制行政机关和委员会制行政机关;
2、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三、国务院(一)
性质和地位
1、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相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相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相对于整个行政体系。
三、国务院(二)
组成
国务院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
三、国务院(三)
任期
1、与全国人大任期相同;
2、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国务院(四)
领导体制
总理负责制:总理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对比:
党章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十六条……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问:从党章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来看,国务院究竟是集体领导制还是首长负责制?试析之。
三、国务院(五)
国务院的权力:
1、制定政策权:就国家事务制定政策的权力。
2、执行法律权:执行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3、行政系统内的最高领导权和最高监督权:领导中央各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提案权: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5、人事管理权:制定和执行行政机构的编制和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6、对外事务管理权:缔结条约和协定
7、区域划分管理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8、紧急状态权:决定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9、其他职权。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期与同级人大相同。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
第九讲
司法机关
一、概念
行使司法权,解决法律争议的制度化的国家机关。
二、司法机关的工作原则
1、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的的基本要求:法官只对宪法、法律和自己的良心负责。
司法独立的保障:
宪法保障:司法权不能受制于政治。
经济保障:司法机构和法官有独立、稳定、充裕的经费来源。
资质保障:司法人员经选拔而产生,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
身份保障:司法人员职位的稳定性,任何机构都不得拥有对司法人员身份的任意的处分权。
我国关于司法独立的规定:宪法的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司法公平原则
3、司法公正原则
4、法律的平等保护原则
三、我国的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
1)人民法院:审判权
2)人民检察院:检察权
3)公安局:刑事侦查权
4)国家安全机关:刑事侦查权
三、人民法院(1)
1、人民法院的类型:
普通法院
专门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
三、人民法院(2)
2、普通法院的级别
基层人民法院:县级
中级人民法院:地市级
高级人民法院:省级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级
四、人民检察院(1)
1、人民检察院的类型
普通检察院
专门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
四、人民检察院(2)
2、人民检察院的级别
1)最高人民检察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
3)自治州、省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五、其他司法机关
1、公安机关
2、国家安全机关
刑事诉讼法中会详细介绍,此不赘述!!
第十讲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名称辩异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二、性质、地位与职能
1、性质、地位: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2、职能: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对武装力量领导权、决策权和指挥权。
三、人员构成
1、主席
2、副主席
3、委员
四、任期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没有连任限制。
因人立法。威权时代留下的副产品,当威权还在时,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对制度作出变更,因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然而当威权人物不在时,制度缺陷所导致的冲突将无可避免的对权力结构的稳定性带来冲击。如何克服这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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