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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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

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  第一条 毕业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一)目的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十分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全面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的综合性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二)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毕业论文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第二条 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 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有制订计划、培训、资格审查、选题、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的指导、行文与修改、答辩、成绩评定、总结评优等。 第三条 制订计划 各分校应在第三学期制订出具体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确定指导教师、选题或选题方向、毕业论文进程安排及督查计划等。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第四条 培训 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前应对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一次培训。省电大负责对分校指导教师的培训,分校负责对学生的培训。培训时要讲清目的、意义、操作规范及要求。 第五条 资格审查 (一)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有学术研究的实践经验和成果。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3.专科毕业作业(设计)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电大复审后确定(见附录6)。 (二)学生资格: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实践教学。各试点教学点应将申请参加毕业论文学生名单报电大分校审查确定。 第六条 选题原则及要求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学术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选题应紧密联系实际,应尽可能选择与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与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现实问题,鼓励从现实需要出发,分析、研究和解决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实际问题。题目大小适中。 3.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选题范围既要与课程实践、社会实践的内容相关联,又要避免重复。 4.选题一般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必须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选题要求 1.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好选题关,指导学生正确选题,确保课题有一定深度和广度。所有选题须经分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列入选题计划。 2.教育管理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填写学生选题登记表(见 HYPERLINK /file_post/display/read.php?FileID=22129 \l 31 附录1)。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统一汇总后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存档(见 HYPERLINK /file_post/display/read.php?FileID=22129 \l 31 附录1),并报省电大相关学院备案。本科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还需通过湖南电大网上学习平台“实践环节教学之窗”报省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审核,学院认可后,方可开题。 3.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有书面申请报告,报省电大审批。 第七条 毕业论文的写作 第三学期末开始部署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工作。用一个学期以上时间进行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并将参考资料原始记录保留。 第三学期的假期(结合社会调查)酝酿拟写写作计划和论文提纲。 第四学期开学初,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撰写和提交开题报告(见附录2)。开题报告主要包括研究重点、研究计划或研究路线、写作提纲、参考文献(专著、教材、论文10份以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同意后方可开题。 (四)正文撰写。第四学期开始撰写论文,初稿完成后交指导教师审阅。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本人所能达到的最佳境界。每次修改需作如实记录,并保留原始材料。每个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第八条 毕业论文指导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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