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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结算讲义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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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结算 5.1.1工程结算概述 1.工程结算的主要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3)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5.1.1工程结算概述 2.工程价款约定的内容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5.1.1工程结算概述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一般要明文规定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一定金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此预付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年度施工天数按365日历天数计算。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工程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30%;安装工程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可以按15%左右拨付。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2.备料款的扣回 扣款的方法有两种: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抵扣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完。起扣时的工程进度计算公式为: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2.备料款的扣回 扣款的方法有两种: (2)建设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在乙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乙方开始向甲方还款,甲方从每次应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甲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5.1.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 5.1.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计算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量计算的主要规定是: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5.1.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5.1.4质量保证金 1.缺陷和缺陷责任期 (1)缺陷。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5.1.4质量保证金 2.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 (1)承发包双方的约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5.1.4质量保证金 (2)保证金的预留。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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