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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doc
【C】1.下列關於刑法第2條從舊從輕原則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錯誤?
(A)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因法律變更,發生新舊法律之適用時,得依第1條及第2條第1項之規定,適用從舊從輕原則。
(B) 保安處分之執行,性質上以從新從輕為原則,故於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施以保安處分者,自無繼續執行保安處分之必要。
(C)刑法第55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該條但書之變更,雖屬於科刑之限制,仍屬於刑法第2條所謂「法律有變更」,而有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
(D) 刑法第2條之修正,雖將「從新從輕」原則改採「從舊從輕」,然在法律變更後新舊法之適用,依此二原則之結果並無不同。
【C】2.有關故意犯與過失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如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自始即無成立犯罪之可能
(B)過失犯是故意犯之補充性處罰規定
(C)一個行為同時侵害到數個法益時,如非全部成立故意犯,就是全部成立過失犯
(D) 行為如非出於故意,也不必然就成立過失犯
【B】3.職業殺手甲受僱殺 A,甲之計畫是將A 勒昏後,將其投入河中,使其溺斃企圖誤導案情。但甲誤將長相酷似A 之B 勒昏,於投河時,因撞及水中尖銳石頭而死亡。對甲行為之論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因客體錯誤而阻卻故意
(B)甲基於等價的客體錯誤及非重大偏誤(離)的因果歷程錯誤,不阻卻故意
(C)甲得因打擊錯誤而阻卻故意
(D)甲得因因果歷程錯誤而阻卻故意
【A】4.甲一次偽造A 為發票人的支票2 張,面額各是3 萬元與5 萬元,甲復持向銀行提示而取得8 萬元。依實務見解,下列有關甲之行為的論罪,何者錯誤?
(A)甲一次偽造支票2 張,為一行為觸犯兩個偽造有價證券罪之想像競合
(B)甲偽造有價證券復持以行使,其行使行為吸收於偽造行為之中,只論以偽造有價證券罪
(C)有價證券內所蓋之印文為構成證券之一部,包括於偽造罪內,不生想像競合問題
(D)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並取得票面價額,不另外成立詐欺取財罪
【C】5.甲在自己所簽發的支票上冒用A 的名義背書,依實務見解,應如何論罪?
(A)偽造署押罪 (B)偽造有價證券罪 (C)偽造私文書罪 (D)偽造準私文書罪
【C】6.有關「假釋」之要件及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刑人須受徒刑之執行而具有悛悔實據者
(B)假釋以執行徒刑的受刑人為限,死刑、拘役、罰金等,均不能適用假釋的規定
(C)無期徒刑須逾20 年,有期徒刑須執行滿6 個月而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D)假釋期滿,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嗣後如於5 年內再故意犯罪者,不能諭知緩刑
【B】7. A積欠甲新臺幣500萬元債務屢催不還,甲認為A開名車、住豪宅,欠錢不還實在欺人太甚,乃決意駕車尾隨A,找到合適時機就製造車禍,讓A 死於非命。某日,甲於夜間駕車尾隨A,見A獨自步行前往附近公園運動,乃加緊油門朝A衝撞,A遭撞飛後摔落於20 餘公尺外之地面,奄奄一息,甲見已得手,立即逃離現場,A因而流血過多,終告斃命。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開車衝撞A造成A奄奄一息,依刑法第15 條第2 項甲有防止A發生死亡結果之義務,其故意不為防止A發生死亡結果者,如A果真死亡,甲應另行成立普通殺人罪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B)甲之行為僅成立刑法第271條的殺人既遂罪
(C)甲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應成立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罪
(D)甲除成立刑法第271條的殺人罪外,另成立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罪,二罪侵害法益不同,應論以想像競合犯
【D】8.警察甲服務於某縣警察局擔任內勤工作,有感於治安敗壞,為防身,遂透過管道價購與外勤同仁配發款式相同之制式手槍一把及子彈數十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所購買之槍彈,係警用槍彈,並非刑法第186 條所稱軍用槍砲、子彈
(B)甲係警察,攜帶自己購置之槍彈,合於警械使用之規定,並不成立刑法第186 條之危險物罪
(C)刑法第186 條危險物罪之成立要件,須「無正當理由」;甲係警察,因感於治安敗壞,為防身而價購持有槍彈,雖未經允准,惟仍有正當理由,自不成立本罪
(D)甲不論是否為警察,仍應成立刑法第186 條之危險物罪
【C】9.單親媽媽甲於取得其5歲女兒乙之同意,讓乙服下攙有大量安眠藥之果汁後,開瓦斯自殺。鄰居聞到瓦斯味報警,甲獲救,但乙已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有權處分自己之生命法益,甲不成立犯罪
(B)甲成立刑法第275 條第1 項加工自殺罪
(C)甲成立刑法第271 條殺人罪
(D)因甲與乙相約同死,對甲得免除其刑
【A】10.甲駕車於省公路上,遭騎乘巡邏警用機車之警員A攔下,A以闖紅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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