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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金融机构体系 8.3 中央银行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中央银行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货币统一的需要 银行券不统一的弊端:各种银行券之间的比价难以确定;真伪难辨,为交易带来不便;银行券仅在其发行银行业务范围内流通,不利于商品大规模流动。 票据清算的需要 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作为金融体系的最后保护屏障 金融管理的需要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中央银行的发展 1.中央银行的初创时期(17世纪中叶至1843年) 特点:尚未完全垄断货币发行权。 2.中央银行制度的普遍推广时期(1844年至20世纪30年代) 特点:货币发行权集中,强调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者”的职能。 3.中央银行的发展完善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特点:强化中央银行对金融体系的集中统一管理。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形成与特点 美国最早具有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是1791年获批的美国第一银行和美国第二银行。 1791年美国第一银行由国会批准设立, 1816年美国会通过设立美国第二银行,这两家银行到期都未能继续注册。 1837年后,美国没有正式的中央银行,货币流通和信用混乱, 1837年至1862年被称作“自由银行时代”。 186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银行法》,建立国民银行制度,在财政部之下设立“通货监理署”,监理国民银行的活动。每家国民银行以公债为担保,印制规格统一的银行券。当时的通货数量未能适应经济需要,同时,财政部的独立国库制度也使银行系统的货币时而不足,时而泛滥。再加上存款准备制度不完善,所以美国每隔数年即发生一次金融恐慌。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形成与特点 1907年银行业危机催生了美联储。 1908年5月美国会通过组织国家货币委员会,调查研究各国银行制度,1913年12月23日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它将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自愿参加与强制参加、政府所有与私人所有、政府管理与私人管理巧妙地结合和协调起来。联邦储备体系设有联邦储备局,有委员7人,美国全国分为12个储备区,每区设一联邦储备银行,联储银行以调节区内金融、为公众服务为准则,不以营利为前提。它发行钞票,代理国库,主持清算,保管会员银行存款准备金,对会员银行贷款和再贴现,并进行公开市场活动,故具有中央银行职能。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中央银行在中国的发展 中央银行的萌芽: 1905年,清政府成立户部银行;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 1908年,成立交通银行代替户部银行,但没有全面起到中央银行的作用。 1912年 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下令将大清银行改名为中国银行,赋予中央银行职能。 以立法形式存在的中央银行: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中央银行,1926年,北伐军攻克武汉,同年又成立中央银行。1927年,蒋介石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中央银行条例,1928年,新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立于上海。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中央银行在中国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由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成。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1969年,中国人民银行并入财政部,成为财政部所属的二级机构。1978年 ,恢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部级单位。 8.3.1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中央银行在中国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 1983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办理存款、贷款和汇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又是担负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1983年9月,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8.3.2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8.3.2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 地位的特殊性 中央银行居于一国经济金融体系的中心地位。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来看,中央银行是一国货币金融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全国货币信用制度的中心枢纽和金融监督管理的最高当局;从一国对外金融关系方面来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对外开放经济金融往来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肩负者干预外汇市场,平抑市场汇价波动的职责。 业务的特殊性 中央银行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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