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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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2-6 本指南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制 定,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 的登记、结算业务。除有特别规定外,私募债券涉及的登记、结算业 务适用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证券登记规则》以及其他登 记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一部分 发行登记 一、 债券发行登记 私募债券发行人在转让前需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私募债券发 行人办理证券登记业务前应先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等有关协议。 本公司根据发行人申报的数据办理私募债券登记。 (一)所需材料 发行人或其委托的承销商申请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申 请材料: 1、《证券登记表》; 2、上交所出具的私募债券发行《接受备案通知书》; 3、承销协议; 4、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私募债券 发行人全部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5、私募债券担保协议(如有); — 1 — 6、已完成发行的私募债券持有人名册; 7、发行人最近年检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的授权委托书; 8、指定联络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办理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0、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私募债券发行人在备齐上述材料后,向本公司提出债券发行 登记申请; 2、本公司审核上述相关材料,在核准受理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 私募债券登记,并向私募债券发行人出具《证券登记证明》。 (三)私募债券发行登记注意事项 1、本业务指南提及业务申请表单的格式,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 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行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发行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2、债券持有人名册清单数据格式及说明。 (1)数据库采用FOXPRO(.dbf)或EXCEL数据库文件,以转让证券 代码作为数据库名称. (如:125000.dbf) (2)数据库结构如下: — 2 — (3)说明: ① 证券类型(TRNZQLB): 填“GZ”; ② 流通类型(TRNLTLX)填“N”,挂牌年份(TRNGPNF)和权益类 别(TRNQYLB)填空; ③ 身份证号(TRNSFZH):填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二、 债券兑付兑息 根据私募债券发行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协议》,私募债券发行人可委托本公司代理发放私募债券兑付兑息款。 (一)所需材料 私募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兑付、兑息登记日前八个工作日向本公 司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表》; 2、拟刊登的债券兑付或付息的公告; — 3 — 3、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私募债券发行人应在委托本公司办理私募债券兑付兑息业务 前与本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2、私募债券发行人送交申请材料; 3、如申请材料需修改,本公司最迟在登记日前五个工作日通知 私募债券发行人进行修改; 4、私募债券发行人应根据税前兑付兑息总金额及时办理汇款, 确保资金最迟在发放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划入本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 账户; 5、本公司在确认资金已足额到账的前提下,最迟于发放日前一 工作日进行兑付兑息发放操作; 6、私募债券发行人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本公司。 (三)私募债券兑付兑息业务注意事项 1、私募债券发行人委托本公司代理所发债券的兑付兑息业务, 每百元兑付兑息金额取至小数点后第2位,例如每百元付息1.23元、 每百元兑付本息101.23元。 2、私募债券的兑息权益登记日为兑息发放日的前一交易日,兑 付权益登记日为到期日前第三个交易日。在权益登记日日终,私募债 券持有人名册中列示的投资者享有兑息、兑付权益。 3、私募债券发行人提交的申请表必须为打印稿,手写无效。 4、私募债券发行人应确保实施公告内容与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 — 4 — 完全一致。 5、私募债券发行人应确保将兑付兑息资金最迟于发放日(即兑 付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为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建议发行人在汇款时尽量选择在同行之间划 款,并在汇款凭证资金用途栏注明“债券代码及××债兑付兑息款”。 兑付兑息款汇出后,私募债券发行人应及时主动与本公司业务经办人 员联系,确认汇款资金是否及时到账,防止因资金未及时到账而影响 兑付兑息款的按时发放。 6、私募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时将兑付兑息款足额汇至本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造成兑付兑息违约的,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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