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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离债券vs可转换债券 ——分析马钢债、上电转债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定义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称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投资可转换公司债,最主要是期待股票价格上涨,转换时有价差可图,若一直没有出现有利的转换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在转换前仍属于债券性质,收取债券固定的票面本息收益或执行卖回权卖回给发行公司,领取利息补偿金;故一般而言,投资可转债可分为着眼于转换股票的利益,也就是资本利得的利益,以及着眼于可转债本身的利息收益,也就是可转债的殖利率(报酬率)等两类,所以投资可转债被视为是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标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通过才能发行,而且在发行时,应在发行条款中规定转换期限和转换价格。 可转债特点 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有共同之处: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之前,其特征和运作方式与公司债券相同,它实际上就是公司债券。如果是附息债券,则按期支付利息: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到期之前没有转换为股票,或者没有全部转换为股票,则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一样,必须还本付息。 其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后,公司债券的寿命即完全结束,而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旦转换为股票以后,其具有的公司债券特征全部丧失,而代之出现的是股票的特征。 第三,从理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理论基础既有公司债券理论,也有股票理论。在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主要以公司债券理论为主,也要考虑股票理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在定价方面既适用公司债券定价理论,也需参考股票定价理论:在转换为股票以后,主要是股票理论。 可分离债定义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它赋予上市公司两次筹资机会:先是发行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此属于债权融资;然后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或者到期行权,这属于股权融资。 可分离债是新老划断后最晚面世的再融资手段,基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具有融资方便、成本低等特点,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其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也符合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较大,必然会吸引大量上市公司尝试使用这种融资方式。 可分离债优点 分离型可转债实际上是一个债券和权证的投资组合,和分离型的附认股权证债券比较相似。 可分离转债对上市公司主要的优点体现在: 1、单笔分离转债的发行规模较大,属于目前证监会鼓励方式,因此容易得到发审会通过; 2、通过附带赠送股本权证后,分离转债债券部位的债权融资成本较低,因此可以看到分离债的年限超过一半都是6年; 3、权证行权价格的溢价幅度相比传统转债普遍较高,唐钢和武钢溢价高达20%,股权融资成本降低,而且公司通过行权比例的控制可以使得最终的股本摊薄比例并不与发行规模直接相关,公司可控制的余地上升; 4、如果股本权证最后行权,公司相当于实现了两次融资。 马钢股份(600808)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风险因素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为550,000万元,即5,500万张。根据联交所主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5.02条规定,因行使认股权而新增的股份不得超过该权证发行时公司总股本的20%。因此,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公司派发的23份认股权证,即权证总量为12.65亿份。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所附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认购人派发。 3、发行对象 在上证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帐户的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4、发行方式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原无限售条件A 股流通股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原无限售条件A 股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元,再按1,000元一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5、债券利率及利息支付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利率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利率询价区间为1.40%-2.00%,最终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的簿记结果在上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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