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医学本临床教学工作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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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医学本临床教学工作暂行规定

中山大学医学本科临床教学工作暂行规定总 则第一条??临床教学是医学本科教育极为重要的关键阶段,直接关系我校医学本科教育的质量。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校临床教学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临床教学目标第二条??临床教学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的教学;强化严肃态度、严格要求和严密方法(三严)的训练。通过实践环节的教学,让学生能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实践(三早)使医学生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第三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医德教育放在首位。在临床教学全过程中加强对学生进行医生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医德医风。 ????第四条??通过临床专业教学,培养学生具有较深的基础理论,较广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全面系统地搜集病史资料,准确、规范、熟练的体格检查,对疾病作出正确诊断和处理以及对危、急、重症的应急能力)。通过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及智力的开发,为锻造学生成为医学科学已知领域的革新者和未知领域的开拓者打下坚实基础。 ????第五条??临床教学要坚持在防治实践中反复学习、巩固和深化的原则。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要安排更多的时间让学生进入临床,接触病人,开展在教师指导下的床边教学和结合临床实际的自学。通过查房、讨论、处理病人等医疗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 ????第六条??临床专业课讲授,要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在理论上掌握常见病症的病因、发病原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防治知识。讲授应采取启发式,并按照“重点讲够、难点讲透、减少时数、指导自学”的原则,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教给学生,使学生不断提高自学能力,掌握科学临床思维的基本方法。 ????第七条??临床见习要充分利用各附属医院的教学资源,通过典型病例示教,培养学生初步的临床思维及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将书本知识有机地与临床实际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临床基本操作技能的规范化。 ????第八条??毕业实习要对学生进行严格全面综合训练。教学的重点是使学生把掌握的知识在反复的临床实践中转化为独立处理病人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实习结束,学生必须具备较坚实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能正确地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包括危、急、重症的初步处理);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和心理治疗的知识和技能,并且具有初步的医学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与同道共事、与患者沟通的能力。临床教学的组织第九条??教研室是组织、实施临床教学的基本单位。附属医院、教务处对教学实施起指导、监督、考查作用。各级管理机构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临床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任课教师的选拔是提高临床教学质量的关键。教研室应把医德医风好、教学意识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派到教学第一线。在我校临床教学层次较多的情况下,要合理分配教师力量,把主要力量安排到本科生教学上来。 ????第十一条??临床课理论讲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教师担负教学的课时应占该课程授课时数的??70%以上。讲师(主治医师)授课时数控制在??30%,其中培养性讲课应控制在10%以下。各课程任课教师名单应在上课前二个月上报附属医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为保证教学效果,每合班学生数以不超过160名为宜。 ????第十二条??教师上课前必须充分备课(包括CAI的应用),新任课教师必须经过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的预讲,合格后始能上岗。教研室应按规定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新讲授内容为:英语班1:8,中文班1:4。重复讲授内容:英语班1:4,中文班1:2。授课教师的讲稿要复印交教研室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见习带教老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对未带过见习教学者,应先跟班带教一定学时数,经教研室主任考核符合要求后始能上岗。各教研室应将带教老师名单提前一个月报附属医院审定。见习教学开始前,教研室应安排l-2周让教师集体备课,明确该阶段教学目标,统一教学内容及考核要求和方法。 ????第十四条??临床见习教学以床边教学和开展师生互动的讨论式教学为主。为保证质量,见习小组学生人数以不超过10名为宜。为便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和评教评学工作,教师应尽可能固定负责一个小组的带教。 ????第十五条??毕业实习教学实行专科主任领导下的区长(主治医师)负责制。病区的区长要全面负责实习医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教学。教研室指定专人(主治医师或住院总)作实习生的兼职班主任,全面统筹、检查、协调、落实全科实习生工作。 ????第十六条??为保证教学需要,每个普通病区应设3-5张病床以调节教学病种。专科性较强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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