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注册会计师《法》考试辅导(完整版).doc

年注册会计师《法》考试辅导(完整版).doc

  1.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年注册会计师《法》考试辅导(完整版)

税法 前言 教材结构 框架内容 章次 第一部分 税法总论 第1章 第二部分 税收实体法: (分为10章、三类、18个税) 流转税法(3章:增、消、营) 第2-4章 其他税法(5章:13个税) 第5-9章 所得税法(2章:企业、个人) 第10-11章 第三部分 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制(分为2章) 税收征管法 第12-13章 税务行政法制 第四部分 税务服务业务 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第14章 第一章 税法总论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概念 含义 特征 税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 2.强制性 3.固定性 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义务性法规 2.综合性法规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功能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三、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者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 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要点 税法的基本原则 (四个) 1.税收法定原则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原则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税法的适用原则 (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 (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1)含义: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2)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hanci373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