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内卷与发展:中西方历史发展道路的反思(经济史-中央财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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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内卷与发展:中西方历史发展道路的反思(经济史-中央财大)

内卷与发展:中西方历史发展道路的反思 问题的提出 据美国著名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教授在上一世纪30年代的研究结果,1799年(清代中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全世界GDP 的44%,比今天的美国还要强大。今天中国GDP仅占世界总量比例的3.5%。 1915年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1864~1920)在他的名著《儒家与道教》中提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不乏有利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因素,但中国之所以没有能发展出西方式理性资本主义的原因在于中国文化中缺乏一种像西方新教教义那样的宗教伦理作为必要的启动力量。 美国加州大学的彭慕兰教授2000年发表专著《大分岔: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的发展》,认为中国和西欧之间的“大分岔”是在1800年以后出现的,在此之前中国在人口、农业、手工业、收入及消费等方面与欧洲并无明显的差异。他提出如果没有美洲,英国很可能走上一条与中国江南地区经济发展相同的道路。正因为拥有殖民地和煤矿这两大支柱,英国才逐步发展起来,使西方和中国走上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 许多历史学家都承认,迄至14世纪,中国已取得了巨大的技术和经济进步,她已达到了通向爆发全面科学和工业革命的大门。当17世纪后西方的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加快以后,中国却开始落后了。1839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一直被光荣的历史回忆和现世落后的屈辱所困扰。 中西方历史发展道路分化的深层原因何在? 中国专制政治对商业资本的压制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亚西亚社会”。这种社会的特点起源与治水与人工灌溉的需要和由此形成的严密科层制的官僚体系,土地财产的国有制为主体,实行专制统治。 鲧、禹治水,启建立夏王朝。 “鲧障洪水”,“故有鲧城”,中国古代城市的起源与治水有关。治水和灌溉的需要一个强大而专制的中央政府。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的君权必然具有专制的性质。 哈耶克曾考虑过为什么中国数千年的社会制度的延续过程中,封建社会制度的长期停滞而不能自发地走出现代资本主义这一问题,他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多少演进,而只是在同一社会制度的层面上的内卷,即不是演进式地前进,而只是在无休止地内卷、内缠、内耗和自我复制。他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指出中国政府强大的科层建制有效地压抑了自发社会制度的生发与扩展. 重农抑商 恩格斯认为,在封建主义的时代,商人代表着一种新的力量。在决定传统的封建社会向新兴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导向中,起重要作用的不是自然经济而是商品经济的力量:“商人对于以前都停滞不变,可以说是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因素。”“商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他应当是这个世界发生变革的起点。” 在君主专制的统治下,重农抑商成了中国封建统治者长期以来实施的一项基本经济政策。重农抑商政策的实质,就是利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来达到垄断经济命脉、钳制私营工商、聚敛社会财富为目的的一种政治手段。 商鞅变法规定,从事商业而致贫者要收为官府奴隶。秦始皇时将贾人与逃亡者、犯罪官吏等一起发配桂林、象郡、南海等西南边地。西汉初年对商贾的社会地位进行种种限制,规定“不得衣丝乘车”,“不得仕宦为吏” 。 经济政策上表现为国家垄断某些重要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实行禁榷制度及“均输平准”政策措施,以官商抑私商。 加重对商人盘剥,汉武帝时采用算缗、告缗等手段,剥夺商人财产,政策规定商人等不论有无市籍都被课以重税。因财产申报不实而被“告缗”者为数众多,所受打击极为惨重, “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唐肃宗为了筹措军费,曾对江淮蜀汉的豪商富户实行“率贷”式的掠夺 。唐德宗时亦有“借商”之举。 明清专制政府对商人的盘剥有所加剧。这些盘剥的名目繁多,主要有课税、捐输、助饷和无端勒索等。 清政府对商人的“正课”逐年增加,清初“淮纲正课原只九十余万两,加以织造、铜斤等款,亦只一百八十余万两”,乾隆年间“已及四百余万”,“数倍于原额”,就是说百年之内课税猛增了四五倍之多。嘉庆二十年(1815年),“淮纲每年正杂内外支款,竟需八百余万之多” ,比之乾隆年间的400余万又增加了一倍。 徽商捐输先例始于明代。万历年间歙商吴养春一次向朝廷捐银30万两。入清后徽商捐输数目之巨,更是惊人。据嘉庆《两淮盐法志》统计,从康熙十年到嘉庆九年(1670~1804年)的100多年中,两淮盐商前后捐输的银两有3930.2196万之巨,每次捐输多则数百万两,少则数万两。 有相当多的盐商就是在连续的大笔捐输之后因老本贴尽而濒于破产。 助饷是指商人捐款以助朝廷军费的活动,名义上是商人自愿的捐款,实际上是政府对商人的又一种盘剥。倘若商人不能“慷慨解囊,正常的商业活动往往会遭到种种刁难,甚至被弄地倾家荡产。商人只有咬紧牙关,忍痛割舍巨资为封建政府“分忧解难”。 乾隆三十八年(1733年)因平定大小金川,两淮盐商一次就助饷银400万两。乾隆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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