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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分级评定标准(安徽省)
CS13.220.01
C 8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 T1251—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与评定
Social Unit Class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n Fire Safety
2010 - 09 - 30发布 2010 - 10 - 3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1251—2010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等级划分 ……………………………………………………………… 1
5 评定内容 ……………………………………………………………… 1
6 评定程序 ……………………………………………………………… 2
7 判定准则 ……………………………………………………………… 2
DB34/T 1251—20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检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通过采用本标准,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通过对消防安全等级评定,有利于发现社会单位在消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
本标准由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消防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振坤、汪礼苗、沈传清、李力、翁韬、纵恒、张军、何中华、邵学民、严兆驰、汪令顺、梅治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与评定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评定内容、评定程序、判定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对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的等级评定。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消防安全等级评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653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DB/T1152-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DB/T11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安全等级 fire safety grade
根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确定的相应级别。
4 等级划分
4.1 消防安全等级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
4.2 同一单位有多处场所的,应分别确定消防安全等级。
5 评定内容
5.1 消防行政许可(备案)。
5.2 消防安全总平面布置。
5.3 消防设施设置及运行。
5.4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5.5.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5.6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7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5.8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5.9 消防档案管理
6 评定程序
6.1 社会单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6.2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定, 评定人员不得少于2人。
6.3 评定人员应按表1进行逐项检查,并评出分值,按判定准则综合评出消防安全等级。
6.4 消防安全等级评定按照“谁评定、谁审批”的原则,通过挂牌、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6.5 消防安全等级的标牌、证书的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规定。
7 判定准则
7.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消防安全等级。
a) 社会单位所在建筑未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或竣工验收备案的;
b) 社会单位所在建筑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
c)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
d) 社会单位存在GA653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合格的;
e) 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的;
f) 社会单位一年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亡人火灾事故的。
7.2 一年内社会单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等级最高评定为AAA级;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等级最高评定为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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