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考核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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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方法

PAGE  三江学院系学工办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教育、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系和广大学生工作干部做好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素质优良、高效精干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使我院学生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组是学院在各系设立的学生工作管理机构,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系主任双重领导,负责全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生工作组的基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院、系对学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系的实际,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教育和带领全系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贯彻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维护本系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 (四)领导本系班导师工作,负责对班导师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关心、了解班导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指导班导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进行民主法治责任意识教育,激发学生的主题责任意识,培养其爱国、爱校、爱社会、爱自己的精神。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适应社会发展。 (七)做好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助(奖助学金)、勤(勤工俭学)、评优推选工作,审查学生德育成绩;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指导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 (八)积极营造全系良好的学习氛围,抓学风、抓考风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九)开展创业实践教育,做好创业、就业指导工作。 (十)抓好学生党团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 (十二)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阵地建设,特别是运用网络手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网络管理和服务。 (十三)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开展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跃校园文化。 综合考核 (一)考核办法 1、系学生工作的建设发展应以《三江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 2、学生工作的综合考评以系为单位,在各系自查自评、上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检查考评小组,按《三江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检查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检查材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平时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4、各系平时要注意积累原始材料,扎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如实上报有关数据,按规定操作程序办事。 5、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评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给予考评不合格处理,并通报全校。对经办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理。 (二)附加分和机动分 1、系学生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绩突出者加5~10分。 2、系学生工作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中报道的每次加5~10分,省、市级给予报道的加2~5分。 3、在全国、省重大集体活动或比赛中,为学院争光获奖的每项加5~10分。 4、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涌现初步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的加5~10分。 5、利用网络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绩突出的,每发1000字信息加1分,直到加满30分为止。 6、设置机动分50分,由考评小组根据情况设立新指标。 (三)考评时间 1、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31日前,各系学生工作组按照《三江学院系学生工作组考核办法》、《三江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自行组织学生工作考评,考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2、每学年第二学期6月30日前,学生工作部门按计划对系学生工作进行综合测评。 3、新学年9月学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四)考核程序 1、发放问卷,由学生代表评分,分值A1。 2、系学生工作组长考评,分值A2。 3、学院领导、各有关部门考评,分值A3。 4、对上述分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后分数。 A=A1*30%+A2*30%+A3*40% 三、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系学工办长、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在评选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晋级、职称评审,推荐省、国家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权。 (二)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系,三好生评定比例放宽1%。 (三)对每年评出的后三名的系,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赶超计划;对被评为最后一名的系,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四)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三江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2005年8月20日 三江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序号项目分值检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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