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外华裔青年语文研习班招生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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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5 僑 務 委 員 會 2015年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班招生簡介 一、活動宗旨 增進海外華裔青(少)年華語文能力,認識傳統中華文化與臺灣多元文化,瞭解中華民國進步發展現況,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 二、活動期間    班期分為3週、4週或6週,週一至週五安排華語文、民俗技藝、文化研習課程,晚間自行參加晚自習、休閒、知性或網路等輔助課程;週六及週日另彈性安排藝文及青少年遊藝活動。 三、參加資格 凡年滿14足歲至未滿24歲(以護照所載出生日期為憑),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該期活動開班日,目前居住於海外,身心健康、學行良好、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並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少)年均可報名參加。 四、課程內容 語文教學:華語教學(每週24小時,包括視聽教學2小時)及華文電腦網路課程等。 文化采風:包含書法、國畫、童玩、編織、結藝、紙藝、篆刻、扯鈴、功夫、民族舞蹈等課程(以上課程由學員依志願自由選修,惟視學員人數多寡調整開班)。 晚間活動:安排晚自習、輔助教學或休閒活動等。 專題講座或海內外青年聯誼。 教學參觀(每週4小時):參觀近郊之文化社教景點,認識臺灣的人文歷史與自然生態。 寶島攬勝:參觀臺灣各項政經文教建設及具臺灣特色之名勝古蹟。 五、研習特點 (一)課程採密集式設計,依序增進學員聽、說、讀、寫能力,以求在最短時間達到最好的學習成果。 (二)依華語文程度分班授課、小班教學。 (三)聘請華語文、民俗文化專家授課,採用各項視聽設備輔助教學,以增進學習效果。 (四)參訪各地名勝古蹟、自然生態等,體驗臺灣風土民情及文化特色,並參與愛心關懷活動。 (五)教室、寢室均有空氣調節設備,固定休閒健身活動場所,並提供自助洗衣設備。 (六)學員研習期間,於研習地點統一膳宿。 (七)生活管理: 1、研習學員應遵守各班期所訂相關生活規範。 2、未滿18歲之學員須由父母出具證明或其指定之在臺親友(限20歲以上)接送,始可外出。 3、所有學員均須由父母或其指定親友出具證明始可外宿。 六、報名程序 (一)報名日期:各班期開課前6個月開始受理報名,至當期人數額滿即截止。第四期及暑期青少年班報名期間為104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 (二)初審:請就近至中華民國政府駐外單位,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未經前開單位核轉者,概不受理【國內報名恕不受理】。入學申請表須檢附照片3張及醫生出具之健康證明檢查項目表(僑務委員會統一格式)【未作「檢驗室檢查項目」者不予受理】。 (三)複審:僑務委員會複審合格後,即發給入學同意函。 (四)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七、報到註冊 (一)日期:依照入學同意函規定日期辦理;如因故須延期報到者,應事先經受理報名單位函送僑務委員會同意,並以3天為限;續讀學員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按規定請假。 (二)地點:請參閱入學同意函說明。 (三)學員報到時應繳交入學同意函、學員自付額及護照(統一保管);並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學員一律在研習地點住宿)。 (四)費用: 1、3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25,000元、4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33,000元,6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42,000元,分攤情形如下: 學員自付額:3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12,500元,4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16,500元,6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21,000元,用以支應部分膳食、住宿及保險費(意外平安險新臺幣400萬元及意外醫療險40萬元)。 僑務委員會支付額:3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12,500元,4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16,500元,6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21,000元,用以支應講師鐘點費、教材費及參訪、行政、部分膳宿等費用。 2、學員自付費用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班者不予退費。 八、續讀規定 學員依規定可申請續讀,僑務委員會得依學員在學期間表現,並視當期報名人數情形,決定同意續讀或經費補助與否,申請人不得異議。但補助續讀以1次為限,且全部研習期間以不超過3期為原則。 申請續讀者須在當期活動結束前向承辦單位提出。 九、注意事項 (一)國定假日放假,不另行補課。 (二)研習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班。 (三)研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僑務委員會頒發研習結業證書。 (四)研習場所禁止學員抽煙、喝酒,違反者依生活輔導規定嚴處。 (五)參加研習學員應於出發前在當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研習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學員及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六)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體重大不適症狀(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疾病及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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