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_补充法律意见书.docVIP

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_补充法律意见书.doc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_补充法律意见书.doc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公司、股份公司、派华传媒 派华有限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派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股份公司的前身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挂牌 报告期 2014年、2015年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的期间 申报审查期间 派和咨询 北京派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怡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怡新公司 派华虚拟 北京派华虚拟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派华嘉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派华虚拟前身, 派华嘉效 指 2016年3月18日更名为北京派华虚拟视觉科技有限 公司) 派华嘉韵 大道维辰公司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北京派华嘉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大道维辰文化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7 Miles Technology Inc. 17英里公司 (派华虚拟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 亚太(集团)会计师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 西城区工商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亚太(集团)会计师出具的“亚会 B审字(2016) 0476号号”《审计报告》 报告期《审计报告》 《发起人协议》 《北京派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指 指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 《合伙企业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股 转系统公告[2013]2号发布,经股转系统公告 [2013]40号、股转系统公告[2014]13号修改) 《业务规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元、万元 指 指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修订) 人民币元、万元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2016]邦盛股字第 017号) 《法律意见书》 指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6月17日下 发的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第一次反馈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16]邦盛股字第053号 致: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具了《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派华 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的法律意见书》([2016]邦盛股字第017号)。 本所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6月17日下发的《第一次反 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针对《第一次反馈意见》 需要律师说明的有关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声明仍然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同 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的组成部分而使用。如《法律意见书》 内容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所依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公司股东派和信息为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认购股份的员工尚未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处于实 施阶段。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对公司上 述股权激励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股权激励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公司说明,为激励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设立了股权激励平台派和 咨询,计划未来将被激励对象作为派和咨询的有限合伙人,使被激励对象通过派 和咨询间接持有派华传媒股份,以达到对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有效激励。 1、派和咨询依法设立并存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派和咨询系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精品资料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