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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解释学
教育解释学
李润洲
教师教育学院
Runzhouliedu2006@.
何谓解释学
解释学(或译为释义学、诠释学)不是一个哲学流派,而是一种关于意义、理解和解释的哲学理论。在古希腊,“解释学”(hermeneutics)有“传达神谕”的意思,是一门如何把隐晦的神意转换成可理解的语言的一门学问。(它起源于Hermes赫尔墨斯,一位带足翼的神的信使,他往来于众神与人间),但是它作为一门专门研究意义、理解和解释的哲学理论,则是19世纪以后的事情。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1768-1834)建立了“一般解释学”,生命哲学家狄尔泰建立了“生命解释学”,海德格尔建立了“本体论解释学”,伽达默尔建立了“哲学解释学”,哈贝马斯建立了“批判解释学”以及利科的“现象学解释学”等。
从一定意义上说,各种解释学的中心问题是“理解”,它们以作者的心态、原文的意义、读者的理解这三者的关系为主线,就意义这个问题研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考察历史传统对理解的影响,区分说和听、写和读这两种对话模式,探讨作者的心理状态对原文意义的影响,辨析理解原文意义和读者自我理解的关系。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一、施莱尔马赫的一般解释学
在他之前,解释学的对象主要是《圣经》赫法律文本,而且解释方法还比较零散片段,没有形成一种普遍的方法论。施莱尔马赫克服前人的缺陷,构造了一门适用于一切文本解释的普遍解释学。正如伽达默尔所说:“只有到了施莱尔马赫才使解释学作为一种普遍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而摆脱了一切独断论的和偶然的因素。”
有效解释的可能性条件是什么?理解过程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解释之所以可能是因为解释者可以通过某种方法使自己置身于作者的位置,使自己的思想与作者的思想处于同一层次,并认为解释之所以必要和可能,就在于作者和解释者之间一定有差别,这种差别是可以克服的。
理解过程就是一种创造性的重新表述和重构过程,就是要创造性地重建这种活动。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在施莱尔马赫看来,理解或解释的过程,不是古典解释学家所认为的那样,仅是一个语言的过程,而且更是一个心理过程。从语言方面考察理解和解释,他提出了两条主要的原则:(1)历史性原则,即必须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条件来理解文本的意义;(2)整体性原则,即必须在结合周围其他语词的意义整体性(语境)中理解每个语词的意义。后一个原则构成了著名的“解释学循环”:必须从整体中理解部分,又必须通过部分来理解整体。从心理方面考察理解与解释,他认为作者的创作和读者的理解不仅是语言的活动,而且更主要的是心灵或精神的体验与再体验的活动。语言是表面的、次要的,精神才是深层的、根本的。而人的精神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相通性”,这是精神的共性,(2)“能动性”或“创造性”,这是精神的个性。在他看来,解释学的内在矛盾是客观性原则(避免误解)与主观性原则(心灵创造)的矛盾。为了避免误解,理解必须做到以下两个方面:(1)语言方面:坚持上述两个语言方面的原则。(2)精神方面,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进入作者(创作时)的精神境地,即“回到作者的思想源头”,重新体验或再现作者的心境。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解释学循环:“要理解整体,必先理解部分。”“要理解部分,必先理解整体。”
理解部分
理解整体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文本部分
视角融合
文本部分
前在整体
开放的解释学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二、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
狄尔泰的解释学是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思想的继承和生命哲学化的发展。他把解释学奉为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以对抗和反对实证主义把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化的科学主义主张,在他看来,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其方法是“说明”,而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精神”或“精神世界”,其方法则是“理解”。这样,他就把解释学从解释书面文本的方法发展成为解释整个人文现象(文本)的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
西方解释学的历史演进
狄尔泰的问题是:我们关于历史世界和人类世界的知识何以是普遍而必然有效的?我们对于人的存在及其所创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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