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公元1912—公元1949年)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 民事经济法律
第四节 刑事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
主要立法活动
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为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指导思想。
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就成为立法基本原则。
卡尔·马克思(Karl Marx 1818.5.5-1883.3.14)出生于德国特利尔城, 1883年3月14日逝世于英国伦敦,德国哲学家,革命理论家,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资本论》和《共产党宣言》的作者。
主要立法活动
由于人民民主政权分割在一个个根据地中,故其法令分别由各根据地制定。但其本质相同,都是根据党的方针制定,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的。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主要立法活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土地法
劳动法
婚姻条例
毛泽东: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抗日战争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各边区的施政纲领及土地使用
减租减息
惩治汉奸
惩治贪污
劳动保护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主要立法活动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各边区政府的施政纲领
《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延安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是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总后方,十三年间,这里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整风运动、大生产运动、中共七大等一系列影响和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
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三、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第二节 宪法性文件
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
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基本内容
第一,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的任务。
第二,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
第三,规定了保障工农劳苦民众经济利益的各项政策。
第四,规定了工农劳苦民众的权利和自由。
第五,确定了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的原则。
第六,规定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实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对外政策原则。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1937年11月《陕甘宁特区政府施政纲领》
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
施政纲领基本内容
施政纲领基本内容
第一,贯彻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方针。
第二,规定了民主政治制度。
第三,规定了有利于团结抗战的经济政策原则。
第四,规定了抗日除奸政策。
此外,还规定了加强抗日人民武装建设、发展经济文教事业和贯彻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等政策原则。
三、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一)《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三)《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第一,确定了解放区的基本任务。
第二,规定了华北人民政府的基本方针、政策。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第一,确定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政权基本制度。
第二,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第三,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原则。
第四,规定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原则。
第五,规定了“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第一,号召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人民民主政权。
第二,宣布党的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
第三,公布战争罪犯。
第四,规定了各解放区的主要工作。
一、土地立法
二、劳动立法
三、婚姻立法
江西井冈山
第三节 民事经济法律
一、土地立法
(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三)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1.《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第一,规定了没收土地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规定了分配土地财产的对象、原则和方法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晋冀鲁豫边区减租减息暂行条例》
1943年《晋察冀边区租佃债息条例》、《晋察冀边区关于贯彻减租减息政策的指示》
1944年《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
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主要内容
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主要内容
第一,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制度
第二,规定减租减息
第三,规定减息交息
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对于减轻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生活,调动农民和地主参加抗战的积极性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