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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固定资产贷款中建设项目合法性手续
浅议固定资产贷款中建设项目合法性手续
进入2009年以来,随着国家和地方经济刺激计划的逐步实施,我行固定资产贷款特别是基础设施贷款增速明显,给信贷审查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为进一步弄清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提高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审查能力,我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就建设项目合法性手续简要分析,希望能对贷款审查工作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项目历经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历经七大程序,分别是开发前期调研程序、项目立项程序、建设用地审批程序、规划程序、环评程序、征地拆迁程序、工程建设程序。由于开发前期调研程序在我行审查环节中风险分析作用不大,故不再分析说明。
(一)项目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程序,就是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发改委或建交委(有别于其他省市,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也具有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的职能)和呈报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改委或建交委同意立项行政审批文件的过程(即项目立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规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2004年版本核准的项目目录为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计13类共70个行业或产业项目;除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程序
土地使用权取得程序,就是在项目立项通过后(即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批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程序。
(三)项目规划程序
项目规划程序,是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必须向市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的申报手续,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其申办程序如下: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报批之前,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局对项目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提出初步意见,形成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作为发改委进行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项目工程立项),向规划局申报项目定点,规划局签发规划定点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对项目用地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具体意见。
3、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取得四图一书(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向规划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4、拟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文件。
5、依据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即可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
6、申请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要验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申请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文件。
(四) 环评程序
建设项目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 ??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项目核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 ? ??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征地拆迁程序
征地是指项目建设用地为集体土地时,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等规定的程序和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等依法进行补偿后,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拆迁是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为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对被拆迁人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局提出征地申请,由国土局依照法定程序的补偿标准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再出让给建设用地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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