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学习方案.ppt

  1. 1、本文档共28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法 绪论 一、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是研究行政诉讼的原理、原则,研究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及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行政法学分支学科。 二、行政诉讼法学的地位 是行政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行政法学的一部分。(早期有人认为,行政诉讼法学是一门独立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属于三大诉讼法学之一) 三、学习行政诉讼法学的方法 一)与行政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相结合 (行政法学总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等) 二)与学习其它相关学科相结合 行政诉讼仅从调整诉讼关系的角度也可以认为是诉讼法的一部分,与其它诉讼法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有密切关系。所以结合民事诉讼法学的学习,有利于行政诉讼法学的学习。 行政诉讼制度是民主宪政制度的产物,宪法学是其基础性理论。 三)理论联系实际,研究分析典型案例 二、行政诉讼的概念 法国,行政诉讼称为行政审判,是指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违法的行为,请求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也是行政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方式。 英美国家,行政诉讼称为司法审查,是指法院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审查行政机构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 1)三目的论。 2)二目的论。 3)一目的论。 《行政诉讼法2015》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首先,将“正确”二字修正为“公正” 其次,增加了“化解行政争议” 最后,删除了“维护”二字,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目的还应当是监督行政权的行使 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不利影响或损害的人,均有权诉诸司法审查。法院不得以此种诉讼是以美利坚合众国为被告为理由而不予受理或拒绝给予救济。 同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联邦侵权赔偿法》,明确规定公民因联邦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时,有权以联邦政府为被告向联邦法院起诉,请求赔偿,这便从法律上对国家主权豁免原则予以否定,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 第三章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一、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指反映行政诉讼基本特点和一般规律,贯穿于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主要过程,指导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行为的重要准则。 1、法定性(第五版教材已突破)有的认为(如胡建淼)我国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以法律文本为依托,因而惯例不能成为其原则。我国是以诉讼法典明文规定,主要体现在总则中,有的散见于其它条文中。如34条被告负举证责任。 2、普适性,贯穿于行政诉讼全部或主要过程 3、指导性,既是制定行政诉讼法规范的出发占,又是主体进行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基本依据。 4、抽象性(概括性) 二、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 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第七条) 4、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八条)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九条) 6、辩论原则。(第十条) 7、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原则。(第十一条) 三、行政诉讼特有原则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一)合法性审查原则 1、审查范围:行政行为 2、审查限度:合法性 (二)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原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1、诉权的特定性。(原告的限定性) 2、诉权对象是行政行为 (三)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四)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五)不适用调解原则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六)司法审查权有限原则 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文档评论(0)

666993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