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税法科目义_065_1017_j.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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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试税法科目义_065_1017_j

第八节 源泉扣缴(熟悉) 一、扣缴义务人 分“法定”和“指定”两类 ①法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②指定:税务机关也可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扣税时间和入库申报时间 扣税时间: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纳税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入库申报时间: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一、关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能力等级2) 1.纳税地点 ①居民企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②非居民企业P310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采用公历年制,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正确的有( )。 A.企业发生亏损的,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 B.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D.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BCD 【解析】选项A: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亏,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能力等级3) 基本要点归纳如下(打乱教材顺序): 1.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 适用范围: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统一并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 不适用本办法的企业或机构:P312 (1)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国有邮政、国有银行、中石油、中海油等等企业总分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不实行本办法。 (2)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3)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实行本办法; (4)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按本办法计算有关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及分摊因素数额,均不包括其境外分支机构。 (5)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不参与分摊。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现行财政体制中,所得税收入全额上缴中央的企业,不适用汇总纳税办法 B.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C.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起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D.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2.企业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提示】统一计算所得税款的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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