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刚律师和他的无罪辩护.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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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刚律师和他的无罪辩护.doc

王玉刚律师和他的无罪辩护   2016年2月4日,举国瞩目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案再审开庭。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刚出庭为许玉森辩护。他在充分了解本案情况的基础上,当庭指出本案侦查机关存在以下问题:1.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不附卷;2.存在威胁、阻止证人按事实作证的情况;3.存在以羁押、开除工作,迫使证人按侦查人员要求的时间作证的情况;4.存在羁押殴打证人父亲逼迫证人违背事实作证的情况;5.存在代替被询问人签名的情况;6.存在自编自导、自问自答、自抄自写、自己签字、自己按手印伪造证人证言的情况;7.存在为制作《提取笔录》而虚构被提取人姓名的情况;8.存在不鉴定被害人具体死亡时间等等诸多不可思议的情况与做法。通过条分缕析、鞭辟入里的辩护,他有力证明了原审判决书认定许玉森犯抢劫罪所适用的证据,来源不合法、不真实、不客观,依法应当纠正,并建议在司法制度改革中结合本案情况,完善法官的免责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平反了多起重大冤假错案,这些重大冤假错案的庭里庭外屡屡出现王玉刚律师的身影。   为死者辩护是怎样的情形?   在陈夏影、黄兴、林立峰绑架杀人一案2015年再审开庭时,王玉刚为已经于2008年患癌症去世的林立峰辩护。当事人已经死亡了,生前又作了多次有罪供述,律师怎么为他作无罪辩护?从业30年,对于王玉刚来说,这还是第一次。   他当庭的法庭陈述是这样开头的:“林立峰,作为你的辩护人,我真诚地邀请你来到今天为你洗冤的法庭上,亲耳听一听、亲眼看一看,在你生前没有任何人告诉过你,在案卷中沉睡了长达十八年之久,早就能够证明你无罪的证据,是怎样被你的辩护人王玉刚一一展示在世人面前。让世人都知道你没有犯绑架罪,你更没有杀人;让世人都知道你是清白的,你是无辜的。无论本案最终的结果如何,最起码今天你都听到了,你也都看到了证明你没有犯绑架罪的证据,早在十八年前就已被记录在案。相信法律将让你――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带着洁净的灵魂快乐地进入天堂,现在你就听吧!你就看吧!”一位旁听者后来引述这段辩护词时,幽默地说:“当时听着觉得阴森森的,好像是要把鬼魂召唤到法庭来。”但作为律师而不是巫师,王玉刚如此辩护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召唤亡魂,而是为了召唤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召唤有错必纠的司法理念,为含冤而死的林立峰洗清冤屈。   由于林立峰已于2008年在狱中病死,他的有罪供述、亲笔书写的忏悔信、到被害人家放勒索信、特别是在省高院第三次开庭当庭认罪等情节是该案的难点。对此,王玉刚律师以证据三性为基础,采用由表及里、逐一剥离的方式,从被害人失踪时间、被告人作案时间、证人证言、勒索信、忏悔信等15个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推翻了原判认定的有罪证据,均被法院采纳。福建高院后来作出的无罪判决,判决书与王玉刚的辩护词重合的部分相当高,应当说,他的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   这几年来,王玉刚为陈夏影案付出了很多心血,并非仅仅是庭上辩护的贡献。包括对三被告人的家人,王玉刚主动做了大量的劝说工作。在案件代理、辩护过程中,他多次到被告人家中,规劝他们要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不要违法上访、妨碍社会秩序。得到无罪判决后的黄兴、陈夏影及林立峰父母,在省高院法官主持下,经王玉刚等各方律师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后,林立峰母亲与受害人方唐某夫妇握手言和。   带台湾商人投案,勘查现场发现疑点   自1985年成为一名律师开始,30年的执业生涯,王玉刚律师无罪辩护获得成功的案例,已经有25个之多。最早的一个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发生在1990年,是在福州市马尾法院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而1994年的吴某受贿案,是他和福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勇一起辩护的,当时王玉刚在福建第二律师事务所当副主任。陈勇如今是福建省司法厅厅长,吴某则是福建省某县公安局政委,当时是派出所的一名民警。   他与陈勇的辩护很成功,马尾区法院宣判吴某无罪。检察机关抗诉,二审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吴某案是改革开放后福建省公安机关第一个被法院一审直接宣告无罪的案件,在福建政法系统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2001年发生的潘君星案,是台湾商人遇害。台湾商会会长在福州亭江山脚下有一座孤零零的小别墅,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别墅被人杀害。此案被公安部督办。马尾公安机关侦查后抓了三个人.其中一人供出潘君星。潘当时在台湾,已经被海基会照会海协会通缉,台湾警方将通缉令送到了潘君星的手上。潘的舅舅在广东东莞做生意,从广东开车回来找到王玉刚,进行法律咨询。潘君星也从台湾给王玉刚打电话,表示自己要回大陆投案。他说,自己没有杀人,相信共产党不会冤枉我。王玉刚告诉他,投案自首就必须如实供述接受审判,还答应他,如果他回来,愿意带他去投案。当时看不到案卷,潘到底有罪无罪,王玉刚也不清楚。   潘君星偷渡回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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