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HSE教育培训管理细则
HSE教育培训管理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适于与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
1.2 各施工单位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HSE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HSE教育培训工作,宣传普及健康、安全、环境知识;施工队伍进入施工场地前应以岗位安全责任、安全法规、安全要求、安全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HSE教育培训考试。
1.3 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HSE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识别风险、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1.4 未经HSE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施工作业;本规定所要求的HSE教育培训应有记录、有确认、可追溯。
1.5 各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HSE教育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2 生产岗位员工HSE教育
2.1 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HSE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HSE规章制度。
2.1.2 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2.1.3 班组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及防范措施,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1.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3 特殊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3.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包括:
3.1.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3.1.1.1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3.1.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3.1.1.3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3.1.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包括高压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1.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3.1.2.2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3.1.2.3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1.3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及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1.3.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1.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3.1.4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包括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作业。其中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3.1.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3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3.4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需复审的,应当于有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