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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论文:完招标投标法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关于完善《招标投标法》的几点思考
招标投标法论文:完善招标投标法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关于完善《招标投标法》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简述了《招标投标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分析了《招标投标法》目前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从统一政策法规、完善监督体制、健全配套法规、明确交易中心法律地位等方面完善《招标投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政策法规体系。
关键词:招标投标法 建筑市场 完善
《招标投标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0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招标投标活动日趋普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断扩大和政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能逐步优化,社会各界对招标投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多期望。由此而来,招投标领域的这一基本法也应顺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而加以完善。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发挥的重大作用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招投标制度为推动建设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招标投标法》的实施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活动,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和良性竞争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提供了法律支持。《招标投标法》实施以前,虽然国家有关部委和各地政府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招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招标投标的地方性规章,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加之不同部门、行业和地区的条块分割,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程序不规范、虚假招标、“人情标”、地方保护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着招投标事业发展。《招标投标法》则对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基本运行程序和各方主体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使招标投标活动有了确切的法律依据和保障。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近十年的招标投标活动中,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制定了《工程项目入场交易规则》、《投标书封存管理制度》、《专家评委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轨道,有力地规范了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切实维护了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2、为建设项目质量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它不但能够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还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充分竞争和优化要素组合,既保证了建设项目质量,又提高了经济效益。有了《招标投标法》这一基本法律的保障,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近十年来大胆开拓,勇于创新,一方面不断扩大招标项目范围,除着眼于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外,目前已将招标投标活动范围拓展到勘察、设备、设计、装饰装潢、产权、药品器材、政府采购等众多领域;另一方面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大力推广和普及电子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辅相成,招投标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日益显豁。《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长沙建设项目质量大幅提升,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节约率平均达2%,累计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17亿元。
3、为招投标领域腐败行为的有效遏制提供了法律武器。建设工程是滋生腐败的高危领域。在《招标投标法》实施之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隐瞒招标信息、不向投标人公开评标的标准和程序的做法、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比较突出,社会反应强烈。《招标投标法》从公开招标及中标信息、公开开标程序、公开评标标准和方法,明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益、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把建设工程交易置于阳光之下,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近年来,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创新信息发布机制、交易监控方式和招标评标办法,全面推行“细节阳光、过程阳光、全程阳光”的阳光交易新模式,所有进场项目至今未发生任何场内违规违纪行为。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招标投标法中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矛盾和问题也开始显现。根据我们中心的体验和感受,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法律与地方规章难以协调一致。随着国家大法《招标投标法》的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和各省、地、市由于各种原因也相继出台或陆续制定一系列于招标投标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地方形法规或政策的制定,有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过于强调地方色彩,以致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政策与国家颁布的《招标投标法》中的要求不尽相同,这主要体现在评标标准和方法的采用、中标人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确定,投标报名的条件要求等方面。目前招投标活动已逐步突破地域界限,但由于各地政策法规不统一,给投标单位和评标专家等各方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困扰,一些地方对投标报名设置门槛,且各地在评标标准和方法上的规定也不一,使评委在评标过程中难以把握,无所适从,同时导致招投标工作出现漏洞、难以规范,行政部门和招投标有形市场各方的工作协调难度加大。
2、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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