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有关法律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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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有关法律问题 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 周朝律师一、怎样签订合同?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理论 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 案例1:孙震诉陶王邢良坤“五层吊球陶器制作悬赏广告合同纠纷案件 邢央视《乡约》栏目夸口惹官司,这是2007年度全国比较有影响的民事案件,因为一审邢良坤败诉而广为关注。 一审审判长李玲接受记者采访解释:悬赏法律上即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在公众场合针对不确定的对象,夸下非常明确的海口,就是相当于邀请对方与你签合同,一旦对方按照此要求作出了回应,并满足了这一挑战要求,就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形成了要约。 同时,《合同法》对要约方发出要约的地点并未作出法律上的要求。根据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原则,合同双方所订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即为有效。 但是有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此是戏言,不可当真。 1、要约的概念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比如生活中中国联通曾经的气象短信、小伙子送出的999朵玫瑰也仅是要约而已。 2、要约邀请的概念。《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承诺的概念。 《合同法》第21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4、要约承诺的生效规则 案例2:中国咖啡豆出口英国案 数量300吨、1900元CIF、10月交货、2周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前或同时可撤回,对方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撤销)。 《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前或同时可撤回)。 (二)订立合同前,做好资信调查和当事人身份确认等工作,预防上当受骗。 现在有人夸张地说“满街都是骗子,处处都是坏人”,而且有人说美国是一个创新的社会,中国是一个做假的社会,我不太同意。但有一点,中国人都很服骗,有时候一张“名片”,几个道具就可以骗尽天下。所以资信调查和对合同承办人、当事人的身份的审核非常重要。 审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法》第2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签订合同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和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社会团体、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营业执照。 ( 2)承办人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代理权限、期间等。 (3)身份证明(身份证)的审查。 2、履约能力审查 实际工作中,重大合同还要注意:工商查档、实地考察、尽职调查 3、担保是降低交易风险的重要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登记问题、最高额抵押。 质押分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留置主要在保管、运输、加工合同中。 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 (三)缔约过失责任和必威体育官网网址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案例3: “中标”不等于合同成立 彭州亚峰建筑公司诉四川绿色药业公司招标纠纷案 2001年,亚峰公司参与了绿色药业公司科研质检楼建设工程招投标,亚峰公司通过现场竞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并由彭州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4月9日,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给亚峰公司出具了 “中标通知书”。但绿色药业公司不同意,拒绝与亚峰签订书面合同。亚峰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缔约过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8千元。 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订立过程,即缔约阶段。 招投标办公室给原告核发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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