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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原始公社制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二)氏族成员间财产占有不平等 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和发展,氏族成员之间发生了财产占有的不平等和相互对立的现象。这种财产不平等的情况在仰韶文化时期就已出现。 如宝鸡百首岭、华县元君庙、洛阳王湾、临潼姜寨等仰韶文化遗址一部分墓有随葬品,随葬品有多有少。而另一部分墓则没有随葬品。如姜寨一个墓内(墓7 ,随葬品有罐、钵、尖底瓶、陶错、骨管、石球、石刮削器和一对精美的玉石耳坠共20多件。另外还有8577颗骨珠串饰。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到龙山文化时期人们之间财产不平等的情况就更明显更严重了。如山东泰安大汶口文化遗址的墓葬中,有的墓坑很大,长三四米,宽二三米,坑内还围置和铺垫木材作木槨,有的木槨还涂了红的颜色。富有的墓中,随葬品有三四十件,最多的有一百八十多件,包括精美的彩陶、黑陶、白陶器皿。与此同时,有的墓葬中随葬品很少,有的连一件也没有。 墓葬中随葬品多寡不均、相差悬殊的情况,反映了人们生前在氏族成员间财产的不平均和贫富分化的现象,而氏族成员间贫富分化现象的出现,则标志着氏族公社制度的解体。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三)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促进了财产不平等 在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过程中,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达曾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它促进了私有财产的发展和贫富分化现象的加剧。社会分工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引起的。 社会分工的发达是交换的基础。“自从游牧部落分离出来以后,我们就看到,各不同部落的成员之间进行交换以及它作为一种经常制度来发展和巩固的一切条件都具备了。” 最初的交换是在不同氏族之间进行,后来交换关系也在氏族内部发生了。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例如,在大汶口墓葬中,手工业品很多。有些手工业品制作十分精美,如陶器、珍贵的玉器、象牙制品以及绿松石装饰品等。这些精美的随葬品,恐怕不会是墓主自己制作的,很可能是交换得来的。有些东西还可能是从比较遥远的地方交换来的,如墓10随葬的84枚鳄鱼鳞板,据鉴定,鳄鱼是南方出产,所以很可能是从南方交换得来的。 再如,江苏青莲岗文化的一些富有的墓葬中经常发现玉器随葬品。可是,江苏并不产玉,制作这些玉器的原料(或者玉器的半成品、成品)很可能是交换得来的。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青海乐都柳湾文化遗址的墓葬中,曾经发现了海贝。在青海西宁朱家寨马厂期墓葬中也发现了海贝。青海乐都和西宁,都是距离海滨相当遥远的地方,但是在墓葬中却发现了海贝,这些海贝很可能就是由交换得来的。交换的发展也就促进了氏族成员间财产的不平等和贫富之间的分化。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四)剩余产品的出现和阶级剥削压迫现象的发生 随着氏族中各家庭间财产的不平等和贫富分化现象的加剧,人对人的剥削和奴役的现象产生了。剥削产生的物质前提是剩余产品的出现。 到了父系氏族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出现了,剩余产品也已经比较大量地提供出来,这时人对人进行剥削的条件就具备了,因而出现了人对人的剥削和奴役。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剥削和奴役的对象——战俘是最早的奴隶来源。 恩格斯又指出:“奴隶制起初虽然仅限于俘虏,但已经开辟了奴役同部落人甚至同氏族人的前景” 。当社会上出现由俘虏变成奴隶的现象以后,同一部落内部甚至同一氏族之中的穷人,便逐渐沦为奴隶。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发展起来,各家庭之间占有财产的状况日益悬殊,贫富之间的差别也愈来愈大,这时债务关系也发生了。贫穷的家庭负债累累,变得更加困苦,甚至家破人亡,而富有的家庭则越来越富,他们占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富有的家庭开始剥削和奴役氏族中贫困破产的成员,并把他们变为奴隶。这是自由人内部阶级分化的开始。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五)从墓葬中所反映的剥削和奴役现象 在父系大家庭中,奴役家内奴隶的情况也发生了。奴隶是父系大家族长的财产,父系大家族长可以任意处治他,甚至把他杀死。 在仰韶文化后期,庙底沟遗址里曾发现了埋人的现象。另外在河北邯郸涧沟龙山文化遗址里,在一个坑内发现了十具人骨,男女老幼都有,排列无次序,有相互枕压的,但头部均靠近坑壁。又在一个废井里发现了五层人骨,也是男女老幼都有,有的身首分离,有的作挣扎状。这些男女老幼都是同时埋在一起的,显然不是自然死亡,推测死者可能是被杀死的和被活埋的。这些人生前的身份很可能是奴隶或是战俘。 * 第三节 中国父系氏族制度的出现和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 另外,在客省庄二期文化中曾发现了六座有人骨和兽骨的乱葬坑。有的坑中人骨极为散乱,或者缺失不全,仰身、俯身都有。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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