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纳税申报(消费税)
* (3)复合计税:只有白酒、卷烟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卷烟 每标准箱150元 56%(每条价格≥70元) 36%(每条价格70元) 白酒 每斤0.5元 20% 四、消费税的税率 例 我国消费税的税率形式包括( )。 A、超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比例税率; D、定额税率。 下列适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有( )。 A、酒精; B、黄酒; C、汽油; D、柴油。 A CD BCD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摩托车; B、冰箱; C、彩电;D、空调。 三种计税方法 税额计算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卖方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和价外费用 (一)销售额的组成(P63)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算(P65)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以下方法确定销售价 格计算纳税: (1)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消费税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算(P65) 例 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 成本8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以下情况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 委托加工业务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受托方为个人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 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按如下方法确定计税依据: (1)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 (2)受托方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3.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的实际成本 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例 某鞭炮厂受托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例 某高尔夫球厂接受某俱乐部委托加工一批高尔夫球具,俱乐部提供主要材料不含税成本8000元,球具厂收取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2808元,球具厂没有同类球具的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10%,请计算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总结: (七)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P68) 要素 规定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 关注的问题:P68 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3 消费税——税额计算——从价计征之卷烟批发(P68) 例3-2:某烟酒批发公司2011年1月批发A牌卷烟5,000条,开具专票注明销售额250万元;批发B牌卷烟2,000条,开具普票注明销售额88.92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58万元。要求:计算应纳消费税、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250﹢88.92÷1.17=3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约看、带看技巧篇.ppt
- 纤维沥青混合料-毕业答辩.ppt
- 纤维增强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研究进展.ppt
- 约见的方法.ppt
- 纪事小诗第272页.doc
- 约翰·纳什..ppt
- 红领巾心向党 我把幸福告诉你.ppt
- 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doc
- 纪检部管理规定.pptx
- 纯棉转移印花用染料的改性.pptx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道德与法治试题(答案).doc
- 广东省广州市2021-2022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模拟历史试题(含答案).docx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2023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doc
- 广州市南沙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九年级历史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模拟试卷.doc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2-2023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答案).doc
- 在全市县区委书记第五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
- 3篇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言材料汇编.docx
- 5篇贵州省庆祝第二十个中国记者节座谈会经验交流发言材料汇编.docx
- 在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
- 在全市人大系统改革创新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docx
文档评论(0)